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能放松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连云港市审计局作者:刘 媛点击:524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稳增长、促发展、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近三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清理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地区、部门和单位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仍然较大,亟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清理盘活。
在审计中发现,部分地区、部门和单位财政存量资金较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年初到位率偏低,可执行性不高。部分预算支出项目编制较为粗放,没有编制到具体项目或具体执行单位,执行中层层落实时间较长,缺少安排公共资金的中期规划,未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造成部分财政资金以结转结余等方式沉淀。二是预算执行与项目进度衔接不够,支出效率不高。部分项目因收到上级指标批文的时间较晚、未及时跟踪监管项目执行进度等原因,导致结转较多;部分单位年底形成的财政结余资金未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导致部门预算结余越滚越大,有的未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使用资金申请,影响资金支付效率。三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结余较大。部分单位对往来款项缺乏有效监管,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缺失,有的存量资金已结存多年,仍然“趴”在账上,导致财政资金闲置浪费。
针对上述原因,建议相关单位:一是应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的精准度。要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明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推进项目计划与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从预算编制的源头减少资金的闲置,严控形成新的存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滚动预算,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对重点领域项目资金逐年分期安排,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应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急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制定较为完善的资金分配和拨付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应强化财政资金定期清理,压缩存量资金规模。各预算部门要建立健全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制度,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向财政部门报送存量资金余额情况,消化和压缩存量资金规模。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结转超过年限或终止、取消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需继续执行的项目要督促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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