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论坛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计漫谈 >> 审计论坛

政府收储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究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安徽省巢湖市审计局作者:陈翔点击:546

征地拆迁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土地及地上房屋、设备及其附着物等资产实行征收或征用的行为。巢湖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征收主体和评估中介机构在被征收土地及地上房屋、设备、其他附着物及相关资产补偿评估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规范统一。

一、存在的问题

1.评估范围不明确。一些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被证收对象评估范围不明确。

2.评估依据不统一。有的评估中介机构自行确定评估标准,有的机构参照以前惯例,有的参照以前年度其他项目征收补偿标准评估。

3.评估方法不一致。在房屋成新系数上主观性较强,导致评估价格偏高;在设备及其他附着物评估上,随意性较大。

二、对策与建议

1.明确被征收土地的评估内容。范围包括产权登记、权属、性质、用途、面积、界限、规划限制、现状等,土地基本事项须由土地收储部门认证。

2.明确评估依据。房屋、设备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应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被征收房屋、设备及附着物须由征收部门认证。

3.明确评估方法。对房屋成新系数综合法、年限法和观察法予以加权平均,权数分配应相对科学、合理。对可移动设备按搬迁费予以补偿,对不可移动的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按市场价值补偿。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网站首页 审计速递 审计漫谈 八面来风 艺术鉴赏 趣谭生活
联系方式15956947313(微信同号)
版权所有 审计文化网
皖ICP备17027339号 | 皖公网安备34011102003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