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论坛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计漫谈 >> 审计论坛

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湖北省审计厅作者:周伟、王武静点击:622

随着财政资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力度越来越大,农村民主监督越来越规范,政府对村级财务的监管也越来越严。近年来,基层审计机关围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进行了一定探讨。笔者曾参与过村级财务审计调查及村集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力求通过对村集体组织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加强村集体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村集体组织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的开展和村账镇(乡)管代理会计制度的实施,村级财务管理逐步得到加强,各基层乡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三资”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村集体主要负责人逐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把主要精力放在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和服务群众上,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实行村账镇管。在不改变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村级财务账目、资金委托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为核算管理,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代理范围和职责。各村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各村党组织书记和分管财务的同志负责。“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建账核算,程序基本规范。

二是村集体“三资”管理逐步规范。村集体“三资”一律委托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统一代管。资金统一由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在开设的代管资金专户按“三项制度”进行核算管理,即:缴款入库时实行票款同行专户存储制,使用资金时实行备用金拨付制和报账核销制;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镇财政所在组织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指导各村建立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并纳入全市农村“三资”电子网络管理体系实施监管。集体资产购置、出售、经营以及资源承包、租赁、转让等,基本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经镇“三资”管理程序后由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用市场化手段公开招标。

三是探索实行财务预算民主审批制度。大部分乡镇在村级预算管理方面做出了大胆尝试,并积极实行,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我市部分乡镇村财务预算程序如下:各村委会年初根据自身积累和上年收支状况,遵循“以收定支、量入而出、留有余地”的原则,按照“一上一下一公开”的程序,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审核,镇政府审批后实施,并及时向村民公开。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方案,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报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审批后作出调整。预算一旦形成,均基本遵照执行。

二、村集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民主管理方面。大多数村集体组织能够认真执行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对于村民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能够及时公开。但极少数村集体组织未切实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公布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不够及时,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建设项目、粮食直补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未严格做到专项公开、随时公开。

(二)财务管理方面。部分村集体组织存在使用不合规票列支各项资金的问题,个别村集体组织还存在以会议费形式列支少量招待费的现象。根据省经管局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十严禁”“十不准”规定》的相关规定,村级应杜绝招待费支出。各乡镇“三资”管理委员会应该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村级会议费支出的具体操作办法,严格执行会议费的审批程序和主体,控制会议数量,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不能将各级各类检查及其他形式的支出变相作为会议费列支。

(三)人员管理方面。由于村级财务人员劳动与报酬不对等,造成财务人员岗位“能力强的不愿干,能力差的不会干,不好不差的将就干”。与相关村负责人座谈时发现,村级财务人员因没有纳入村级“两委”编制,均采用聘用制,工资待遇不高,所以普遍出现懂财务的人员不愿应聘村级财务人员的情况,村级后备干部储备不足。

(四)项目管理方面。由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大,村集体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也日益增多,这些项目具体都要村集体来组织实施。有些项目因为迎检时间紧而动工,工程实施的程序不够合规。由于工程是先做后再补充相关资料,还存在前期无建设项目申报,未实施公开招投标,施工在合同签订之前等程序上的问题。

产生上述问题的成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不够规范。按照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村级财务一般应做到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但有的村级财务公开在公开内容上避重就轻,公开形式上往往是把会计报表往公示栏张贴,这些报表普通老百姓基本上看不懂,所以更谈不上监督。

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由于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村级主要负责人忙于日常事务,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按老习惯办事,导致个别村财务管理制度约束不力,有的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单据审核把关不严,白纸据报销普遍,村级财务管理指导、监督缺位。

三是财务管理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由于村集体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没有及时跟进,导致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财务人员未受过专业知识培训,财务管理基本知识不够系统,财经把关意识不强,不能谨慎把关。少数财务人员虽然从事财会工作,但是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缺乏专业的培训和指导,加上有的村财务人员有兼任其他职位的情况,造成一定程度上村级财务管理的弱化。

四是相关管理部门监督不够到位。虽然实行了村账镇管,但是财政、经管等部门偏重管理会计账目,对村级的经营发展、项目资金管理缺乏及时跟踪监督,导致村级发展不够平衡,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不够严谨,招投标资料、档案资料不齐全等情况发生。

三、加强村集体组织监督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建立会计或报账员考核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及时、完整、真实。要按照权责分明、群众参与、上级审批、公开公示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强化票据审核制度,严格把关审核程序,做到不合规票据决不入账,真正做到财务收支真实、合理、合法;三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要及时做好建设项目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要进一步加强已建成项目的后期维护,确保已建成项目能够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利用。

(二)加强财务培训,不断提高财经法纪意识。村级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纠正会计制度只需财会人员学,与村领导无多大关系的认识。要切实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特别要加强与农村经济活动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如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湖北省农村“三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法规的学习,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涉农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等相关政策法规学习。要让村集体领导班子和财务管理等人员清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形势与任务,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制度的重要性,提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主体落实,不断增强各项制度执行力。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宣传。要让广大村民对村级管理制度有所了解,对村财务管理拥有完全“知情权”,成为加强对村财务管理的参与者和明白人;二是严格执行法规制度。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不能怕得罪人,坚决依照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当好财务管理的“把关人”;三是坚持定期财务公开。对财务收支金额大、往来频繁的村要实行按月公开,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建设项目、粮食直补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做到专项公开、随时公开。通过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加大村级财务管理、使用情况的透明度,让群众成为当家理财的主人,切实行使“监督权”,促使村领导和财会人员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廉洁意识,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干群一心搞好财务管理,同心协力地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四)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升村级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建设,切实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村级理财小组要把好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的第一道关,可以把村里退休干部等比较有时间、有责任心的人选入理财小组;二是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村级财务监督的责任,每月都要抽查一定比例的村,对其账务进行监督检查。市经管、乡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要不定期的对各村财务收支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及时通报,相互促进;三是审计部门可适当加大对村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对严重违反《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财经纪律的,要按照《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网站首页 审计速递 审计漫谈 八面来风 艺术鉴赏 趣谭生活
联系方式15956947313(微信同号)
版权所有 审计文化网
皖ICP备17027339号 | 皖公网安备34011102003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