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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出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

发布时间:2025-06-27来源: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作者:陆鑫蓓点击:28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南通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在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主管部门等组织实施。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常态化沟通机制、审计结果联合反馈机制、查出问题整改联合督查机制,督促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参考,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审计整改报告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人事档案。市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运用审计结果,及时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防范化解风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对下级对口机关运用审计结果工作进行指导,并及时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审计机关。

《办法》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组织部门、主管部门,并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标审计建议,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巡察机构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在每轮巡察工作启动前向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审计情况,健全审计结果和巡察结果成果共享机制。市审计局会同市纪委监委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工作组,重点督办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打通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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