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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中央关于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构建高效审计监督体系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湖北省审计厅作者:邓雁富点击:606

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审计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经常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审计监督列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提出了实行审计全覆盖、开展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等一系列重要改革措施,党的十九大又提到改革审计管理体制问题。改革的核心是要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为此,“如何落实中央关于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构建高效监督体系”是审计机关当前的头等大事,现本人谈谈自己的几点想法。

一、把握审计工作新定位

中央及国务院的系列文件,为审计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可以说,无论形势怎么变化,今后的审计工作发展战略,一定不能离开推动民主法制,一定不能离开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定不能离开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

(一)领会精神,精准发力。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审计体制改革的系列文件我们要深学细照,要学懂悟透,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设置的时间表、路线图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过程中,要注重调研、注重听取不同声音,要把握主要矛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把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细梳理,列成问题和任务“清单”,逐一“消化”;要解决与改革措施不适应、不配套和不衔接的问题。要对照工作实际,对照实施方案及试点各个阶段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再推敲”、“再拿捏”、“再改进”,特别是涉及到其他地方部门的改革事项,更要建立协调机制,使每一项改革任务,都按步骤按计划按目标稳妥地向前推进。

(二)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目前,我国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已在部分省市展开,很快将在全国实施。因此,审计机关要上下联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省级审计机关要尽快出拿出正式方案,给市县审计机关吃上“定心丸”。市县审计机关在省以下人财物管理不明朗之前,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补齐短板,如经费管理方面,核准人员工资、业务培训、设备更新、项目实施等各项支出,为日后实施预算管理提供详实数据;在解决审计力量不足不优方面,要围绕机构编制管理这个核心,采取择优遴选的方式调一批、聘一批,确保编制利用最大化。同时,要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探索中介、内审辅助审计的统筹机制,发挥其在国家审计监督大系统中的辅助功能,还要尝试在规模较大的乡镇、区域设置审计派出机构,分散监督,缓减压力,以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

(三)争取领导,化解矛盾。各级审计机关要将中央关于审计体制改革的文件、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系列讲话精神及时向所在地的党委、政府领导传达汇报清楚,并利用党报党刊加大宣传力度,让党委、政府及公众更加了解审计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迫切性,从不同层面支持审计体制改革工作;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改革进程中的苗头性问题、突发性事件,以及关联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比较复杂的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同时,要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特事特办,用诚心说服人,用“宽容”打动人,把矛盾化解在本级、化解在内部。在改革的敏感期,要着力增强自身的政策判断能力和换位思考能力,谨慎把握,不乱扣帽子,特别是民生项目审计工作要延伸到政府行政层级的末梢,深入乡镇基层开展审计,走村入户调查核实,用客观、准确的审计结果解清疑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提升服务经济新能力

审计机关,是审计结果的提供者,审计结果质量的优劣,审计人员是决定性因素。如果遇到阻力就绕着走不敢审,碰到难度大的就泄气不想审,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会审,或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围绕问题找原因,就难以揭示审计对象所在领域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扭曲、制度性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就难以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一)思想要“纯”。过硬的思想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总指挥”。只有抓好思想建设,不断让思想自觉引导行动自觉、让行动自觉深化思想自觉,才能打造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优、能打硬仗的“审计铁军”。当前,我们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当作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持续学,原原本本地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用先进思想、典型标杆、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补充干部职工的“精神钙质”,让干部职工保持健康的心态,树立良好的得失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在机关内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到 “为民而审,为国而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整体部署上来。只有这样,才能站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视角,想问题、做决策、履职责,审计工作才有“力度”和“厚度”,才会全面进入领导决策视野。从而,助力国家立好制、用好权、办好事、理好财。成为政策措施落实的“督查员”、深化改革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安全员”、公共资金的“守护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

(二)触角要“灵”。全体审计干部一定要不负厚望、不负重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认识,不能简单的以“好”或“坏”来简单评价,要看出自信心、看出危机感、看出中央的定力,这既是讲政治的需要,也是广大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确立大的思维定式的需要;要对五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等发展的方向和中央对发展经济所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深入学习、理解掌握,并自觉运用到审计实践中去;要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角度来坚决服从中央的有关决策部署,要向审计署看齐,真正将审计工作重点定位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上,把力量凝聚到保障实现中央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做深化改革的拥护者、支持者、参与者。

(三)本领要“硬”。审计工作专业性强,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为系统完善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当今审计队伍中虽然也不乏专业知识较强的人才,但大多是财会专业的人才,有相当一部分人只能以账查账,停留于账面数字的变化,凭“经验”看问题,不能审深审透,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能从体制、机制层面去分析问题、指出问题。要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就必须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相关部署,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队伍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一边认真履职尽责,一边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自学政策法规、审计原理、计算机审计等知识、技能,要从书本、网络媒体中吸收各种新知识、新理念,不断夯实自己的功底,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要重视青年干部培养,主动选拨业务骨干到相关院校、上级审计机关开展业务培训,采取岗位练兵、师傅带徒弟、案例教学、课题研讨、以审代训等多种方法,使审计人员成为一专多能、精益求精的复合型人才,成为一名查核账务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有效解决审计本领恐慌问题,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实现审计全覆盖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证。

三、满足社会公众新期待

审计结果的落实是衡量和评判政府审计工作成败与否的重要依据,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监督和制约权力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都提出了要建立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明确要求。审计机关、被审计对象、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是审计结果的主要运用者,更应身体力行,率垂先范。

(一)要全员挖掘审计成果。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查找问题的思想普遍存在,对于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缺乏应有的意识,致使审计成果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各级审计机关特别是县级审计机关,要拓宽成果开发渠道,树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成果意识,眼睛不仅要盯牢审计业务工作,还要盯牢各项综合工作,要把这一意识贯穿所有工作的计划、方案、实施、反馈、调整至结束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要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制度,注重加强对各类问题的综合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提供有价值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

(二)要全面监督审计成果。审计机关应根据《审计准则》等规定, 按照一定的程序,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发表公告、公报等形式,强化审计结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回答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 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此外, 还可向社会披露经济领域中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 引起各个方面的关注,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走好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对一些典型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曝光, 既能够震慑犯罪, 教育、警示广大干部群众,又能让社会了解审计工作,理解审计工作,支持审计工作,提升审计成果的运用效能。

(三)要全力运用审计成果。党委、政府对审计成果运用起到主导性作用,对审计成果越重视,成果运用的力度就越大,审计价值就越能凸显。因此,审计机关要将审计对象运用审计结果情况报告党委、政府,党委、政府要定期召开督查会,要把审计成果运用纳入“决策库”,利用审计成果发展经济、规范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审计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利用各自职能加强对审计结论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督办,做到部门间成果开发“链条式”衔接,实现集成式、精深式的“二次开发”,提升成果价值,放大成果效应。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将审计结果报告等情况存入干部本人档案。总之,要多措并举扩大审计成果的运用范围,提升审计成果的应用深度,努力实现“一果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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