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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资产出租审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2-05-11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作者:赵晓雪点击:416

国有资产是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支撑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近几年,市审计局在对市直部门单位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在国有资产出租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国有资产的作用和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避免闲置浪费。行政事业单位将闲置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如:房屋门面等),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拓宽财政收入来源。另一方面,通过增加市场商铺的供给,可以优化小微企业的创业环境,为城市区域配套水平提升提供硬件支持。

二、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权关系不明晰,权属不清。有的单位产权管理意识不强,在资产发生变动或者资产权属单位发生变动时,未及时办理权证变更登记,导致权属不清。如原证载权利人因机构改革已注销,但新组建的单位接收资产后长期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二)未履行报批手续,脱离监管。有的单位执行资产管理规定不够严格,部分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手续,导致财政部门不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掌握资产出租的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资产出租存在的问题,部分资产游离于财政部门监管之外。

(三)出租程序不规范,管理混乱。有的单位未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出租资产进行评估,租金标准缺乏依据,租金确定存在随意性,出现了同一位置门面租金差异较大的现象。部分资产出租未通过公开竞价招租,甚至长期被职工无偿占用转租。

(四)出租收益未上缴,资产流失。有的单位国有资产内部管控薄弱,职责不明确,部分租户长期拖欠租金,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取,或收取的租金长期挂账,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是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防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

(一)严格审批监管,规范出租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国有资产的,应当报财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出租。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全面真实反映资产出租情况,接受有效监管,防范资产损失风险。

(二)实行竞价招租,程序公开透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产出租实行统一竞价招租,杜绝“权力租”“关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国有资产的收益最大化。

(三)加强收益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跟踪检查资产使用情况,按合同约定执行,对违约拖欠租金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资产出租收益应当按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统一管理。

(四)加大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损失追责问责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对资产的流失或损失浪费问题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认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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