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落实审计整改:昆山印发新修订的《昆山市群众文化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1-16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作者:朱圣彪点击:14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印发新修订的《昆山市群众文化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昆文体广旅规〔2025〕2号),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此前,昆山市审计局在市文体广旅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群文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督查缺位、绩效评价薄弱等问题,建议建立健全“申报—审核—评审—督查—验收”闭环机制。
对此,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立足审计监督反馈问题,强化资金全流程管控。新《办法》明确文艺精品创作、特色品牌活动等四大扶持方向,分级设定资助标准,明确最高单项资助标准、资金分期拨付方式等。要求将中期督查结论作为拨款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挂钩等,同时规范资金支出、结算及信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审计监督推动制度完善,将进一步提升群文资金使用效益,为昆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筑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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