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税票后的藏污纳垢
发布时间:2025-09-05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法规审理处作者:佚名点击:8为实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全面开展对市属高校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通过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重点环节的审计,促进市直高校依法行政和职能职责的有效履行,督促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
结合实际 确定重点
某城市职业学院(以下简称该学院、学院)由一所公办一所民办学院合并组成,2013年两院的财务才正式合并,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之前一直属于“审计盲区”。审计组在初步审计调查中发现,该院财务管理薄弱,会计监督无力、财务报销随意性大等方面均存在很大漏洞。考虑到近年来大专院校对外多有投资、联合办学、创办企业、出租门面等情况,审计组在采集并分析该院提供的数据后打下了许多问号:该院提供的财务账簿是否完整有无帐外资产、联合办学或校办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是否合理、有没有利用联合办学或校办企业等并在其中发放各种名目的福利和腐败问题、出租门面管理是否规范等等,结合该学院实际情况和本次审计目标,审计组将检查各项收入、往来款项、资产出租、资金出借、费用等纳入重点审计范围。
抓住细节 发现疑点
随着审计的深入,一张某培训中心的交税发票进入审计人员的眼帘,这是个什么性质的培训中心?为什么学院提供的全部财务数据中没有此家数据?学院为什么替它缴税?它与该学院是个什么关系?审计人员心里打下一连串的问号。当即叫来做账人员询问情况,他支支吾吾的解释不清楚,说就是领导让这么做的账,审计人员立即把财务负责人请过来,问此笔税金的缘由,他楞了一下后还是如实回答:这是替某培训中心缴纳的税金,审计人员又问:该培训中心和学院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提供的数据中未含此家、是不是还有账未提供?这位负责人在审计人员的连续盘问下,额头渗出了汗,他解释说:此培训中心是由该学院的前身某师范学院成立,于2102年11月已暂停了各项业务活动。审计人员让他们迅速将此培训中心成立的基本情况、事务所历年的审计报告以及培训中心成立至今的账本、凭证全部提供给审计组,经审核,该培训中心是借助某师范学院这个良好平台,进行相关的小教、幼教等培训工作的民办培训机构,由学院提供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师资源,注册资金为法人自筹,经查无注册资金到账。法人李某系学院部门正处级领导,学院各职能部门派人作为董事参与培训中心的管理,中心支付一定的业余劳务报酬。财务核算由学院财务处指定人员代账,未纳入学院统一管理和监督。
深挖细究 查明真相
经过审计组仔细的账务核查,一张2103年的借支单再次进入审计人员的法眼,借支人为该学院后勤处(基建处)总支书记程某,借支理由:“与某区教育局联谊”,借支金额4万元,且借支单为复印件。当年程某分别以维修费、招待费、办公费及现金合计4.0127万元,报销了上述借款。报销单明细合计金额大于借支的金额,难道是个人还贴补公家的费用支出,这明显不符合常理,而且开具的维修费发票显示是武昌区某建材经营部税务手工票,真假存疑。审计人员首先到市工商局延伸核实,开出维修费的武昌区某建材经营部于2010年已经注销,怎么可能还在2013年开出税票,审计组心里已然明白。此时,程某已听闻到审计组在查实报销发票一事,又拿了一张武汉某装饰公司的发票,到审计组要求用于更换原维修费发票,面对审计人员的质疑和询问,他一直在狡辩,说此事是由于当时发票遗失,临时想得办法,态度上极不配合。面对这种情况,审计组没有和他过多纠缠,立即回到局里开出查询函,和区税务局联系,请他们协助审计组进一步延伸某装饰公司,查询结果是:该公司根本没有开展此项维修业务,发票是应装饰公司经常接学院散活的油漆工徐某某要求开具的。
至此,事情真相大白!审计组根据审计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做了全面汇报,将程某编制虚假业务的事实迅速到移交市纪委。
严明法纪 树我审威
市纪委根据审计移送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进一步核实并查明了问题,并给予了严肃的党纪处分。此案由时任培训中心负责人的李某、学院副院长颜某、学院纪委书记冯某提议,宴请某区教育局并送礼金表示对培训中心工作支持的感谢,由程某、李某负责协调并具体操办,相关宴请费用、香烟及送礼金等费用由学院报销。市纪委对某学院相关领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不收手,违规用公款宴请相关单位,挥霍公款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涉案的3名局级、3名处级人员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警告处分。
此事再一次证明,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都逃不过审计的火眼金睛!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财经法纪,规范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堵塞制度上的漏洞,时刻警钟长鸣,筑牢反腐线,固本清源,我们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才能更加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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