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高悬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计漫谈 >> 明镜高悬

“移花接木”的背后

发布时间:2024-12-19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社保处作者:王平点击:16

2023年A市审计局开展了民政补助资金审计。随着审计的不断深入,一起“移花接木”套取优待金的案件线索逐渐浮出水面。

疑点浮现

四月,春风拂面,暖意浓浓。从办公室窗外望去,四处都洋溢着春天的气息,但是屋内静悄悄的,只听到沙沙的翻资料的声音。一大清早,审计组组长老黄就带着主审小康、审计新人小吕到F区核查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这类资金数量大、类别多,救助对象的特例也多,但这次现场审计时间只有1个月,审计组所有人员都在争分夺秒地翻阅资料。

作为财政直达资金的补助资金是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使用范围明确,发放对象身份清晰,特别是近几年补助资金纳入大数据筛查范围,检查的力度也比较大。主审小康一边梳理分析该区各类资金财务资料,核实请款报告的金额、发放名单、转入代发银行金额和国库支付数据一致性,一边对组长老黄说:“财务资料手续完备,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吧?”但是,这些人发放金额差异很大呢!”。

老黄接过资料一看,是一份发放名单,耐心跟小康讲解“优待金的发放依据,取决于当事人本人的学历、去向,所以发放金额还是有差异的。”

“哦,原来是这样。”小康点了点头,“那您看,这两条记录好奇怪呀,学历不一致,但是领取优待金的标准却一致。”

这究竟是发放错误还是资料错误?听到小康反映的这个情况,有经验的老黄马上联系该区有关部门,要求提供人员档案,对人员身份进行延伸核实。

顺藤摸瓜

听说审计组要调阅人员档案,负责经办这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刘某马上来到审计组办公室:“对不起,这个真是我的工作疏漏,对于没有发放到位的金额,我马上申请补发。”紧接着又解释到:“您放心,我们审核是非常严格的,每年全市都会抽查,再说了,这钱都是发给个人和家属,没有发到位,人家肯定找我们了……”

小康坚持道:“请您配合我们工作,提供相关人员档案给我们。”

刘某搓了搓手说到:“信息一般都保密呀,我只能协调下相关部门,就是时间可能有点久。”

“没事,多久我们都等”老黄淡淡地说。

刘某走后,审计组决定再次对该区优待金的资金申报审核和发放到账两个环节进行梳理,反思有没有遗漏的细节。该单位没有将银行入账回单作为附件装进财务凭证,而是作为备查凭证保存,审计组决定先找财务调取两家银行的代发明细。由于优待金连续发放两年,所以当年的发放名单里既有当年新增的也有往年的。审计组在等待银行回单空隙,抓紧时间对发放对象按年限进行了分类,方便调阅档案。

审计现场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间夜幕降临了。一阵急促的铃声打破了审计组办公室的静谧。老黄接起电话,耳边传来刘某充满歉意的声音,“黄组长,真是不好意思,今天回家时不小心摔伤了腰,我可能要休一段时间的病假。”

“找他要资料就摔倒了,时间也太凑巧了。”听说经办人员刘某生病,年轻的小吕心直口快的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老黄的心也沉了沉,他温和地对小吕说:“我们审计就是要大胆怀疑,小心求证。如果要判定问题,一定要找到证据链。”

听到老黄的话,两位年轻人更加全神贯注地核对银行发放明细和部门提供的发放名单。

“你们快看,当年有43人的银行发放明细与发放表不一致,有的没有发放、有的金额不一致,还有4个人根本就不在名单里!”小康赶紧把比对结果跟审计组分享。

“哎呀,这个刘某和经办人员刘某一个名字,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呀?”小吕眼尖的指出。

深入挖掘

为了进一步确定审计人员的判断和解决疑问,审计组兵分两路,一组联系经办人刘某,取得银行卡信息和持卡人身份证号,落实人员身份,一组去相关部门收集近4年人员名单。老黄扬了扬手上整理好的按受补助年限分类的发放名单,“有一笔补发显示受补助时间是3年前,看来有场硬仗等着我们呢。”

审计组马不停蹄地到F区组织部门核实,银行发放明细上的同名人员确实为该区优待金发放经办人刘某。

“其实我一直有个疑问,他难道不担心这些没发钱和少拿钱的人来找他。”小吕问。

小康想了想说:“经过这几天的观察,我发现他心态很稳定,一副笃定不会有人来找他的样子,这一定是原因的!”说完又埋头梳理起资料,“你们看,这个李某后面怎么没有人员去向?”

通过联系有关部门,审计组得知有的人员因各种原因不能享受补助资金,但是当年会记录该人员的信息。

审计组至此终于确定了经办人作案的手法,也弄清楚了为什么没有人反映未足额领取优待金的问题。原来,经办人员是从请款环节就开始伪造名单,将退出人员和以前年度已足额发过优待金的人员列入名单,并修改学历信息和去向,这样的手法既躲避了人员身份的比对又实现了增加请款金额的目的,然后在银行代发环节,再通过修改代发清单,将虚增套取的这部分资金和发放不成功退票的资金转入本人和关联人的银行账户。如果退票的相关人员来联系,就将这个人员列入次年发放名单进行补发。

为了辨别该经办人员的行为是否为单位授意,也为了确定被套取资金的流向,审计组对刘某个人账户几个关联账户按照银行流水转入和转出资金的时间顺序进行了梳理核对,确定了资金被用于买车、还信用卡等个人消费。至此,刘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截留、伪造名单,擅自修改学历信息和去向等方式骗取、套取、克扣优待金和一次性奖励金的行为被查实,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处罚金70万元。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网站首页 审计速递 审计漫谈 八面来风 艺术鉴赏 趣谭生活
联系方式15956947313(微信同号)
版权所有 审计文化网
皖ICP备17027339号 | 皖公网安备34011102003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