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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计监督服务保障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路径

发布时间:2026-04-16来源:广东省广州市审计局作者:杨洋点击:16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局,明确提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核心任务,为农业强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划定行动纲领。超大城市作为人口集聚、产业密集、空间紧张的核心载体,既承担着保障“菜篮子”“米袋子”供给的刚性责任,又面临着耕地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双重压力,其“三农”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监督必须兼具“底线思维”与“创新意识”,审计应以政治眼光审视城乡融合发展与农业强国建设部署中的政策落实堵点,将审计关注重点与超大城市率先实现高水平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深度衔接。

一、超大城市“三农”工作重点方向

超大城市“三农”工作应立足“大城带乡、近郊融城”的鲜明特征,充分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以都市农业为核心、城乡融合为路径、共同富裕为目标,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重点围绕五大方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要筑牢粮食安全底线,构建都市型农业生产体系。粮食安全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要任务,要立足自身粮食保供刚性需求,重点推进粮食生产提质增效,构建“稳产保供、优质高效”的都市型农业生产体系。二是要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破解城乡融合发展壁垒。城乡融合是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核心路径,应重点聚焦人才、资金、土地三大核心要素,推动城市优质资源下沉,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三是要培育都市特色产业,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产业振兴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核心动能,应立足市场辐射优势,重点发展都市型特色乡村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要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乡村治理现代化与生态宜居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应借鉴城市治理经验,推动乡村治理提质增效,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五是要推动农民持续增收,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农民增收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应立足自身优势,构建多元化农民增收机制,推动农民共享城乡融合发展红利。

二、超大城市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特殊问题

尽管超大城市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具备诸多优势,但受城市发展定位、资源环境约束、体制机制限制等因素影响,面临着区别于中小城市和传统农业地区的特殊困难,制约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速度与质量,应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关注方向。

一是耕地保护与城市扩张矛盾突出,粮食保供压力持续加大。超大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旺盛,城乡建设用地扩张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成为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要困境。二是城乡要素流动存在壁垒,优势资源难以充分下沉。超大城市虽拥有丰富的人才、资金、技术等优质资源,但受体制机制约束,要素向乡村流动的通道不畅,难以充分转化为乡村发展动能。三是乡村产业发展层次不高,融合发展水平有待提升。尽管超大城市乡村产业具备一定基础,但整体发展层次不高,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足,难以充分发挥市场辐射优势。四是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短板明显,城乡差距依然存在。超大城市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虽有提升,但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成为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短板。

三、审计在服务保障超大城市“三农”工作中的实践路径

审计需坚持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的核心导向,结合超大城市“三农”工作重点方面和面临的特殊问题,坚持“四个聚焦”,实现精准监督、靶向发力,确保监督效能与“三农”政策落实需求同频共振。

(一)聚焦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筑牢政策落实底线

针对超大城市耕地保护与城市扩张矛盾突出、粮食保供压力大的特殊问题,将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作为审计监督的首要重点,紧扣中央一号文件“严守耕地红线”要求,全方位强化监督。一是核查耕地保护刚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耕地数量管控、用途管制执行效果,严查违规占用耕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耕地撂荒等突出问题,确保耕地保护政策落地不走样。二是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重点核查项目规划科学性、资金使用规范性、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项目建成后的产能提升效果,推动超大城市补齐粮食生产基础设施短板。三是监督保障种粮激励政策落实,核查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等资金的发放精准性、及时性,确保补贴资金直达农户、直达生产环节,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构建“稳产保供、优质高效”的都市粮食生产体系。

(二)聚焦城乡要素流动,推动资源优势转化

依托超大城市资源集聚优势,针对要素流动制度壁垒突出、优势资源难以充分下沉的困境,将城乡要素流动作为审计监督的核心重点,推动“以城带乡、以工补农”落地见效。一是关注人才要素流动政策落实,重点核查城市人才向乡村下沉的激励机制、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监督人才补贴、创业扶持等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完善人才下沉保障体系,破解乡村人才短缺难题。二是监督保障资金要素优化配置,全面核查涉农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严查资金挪用、闲置、沉淀等问题。关注金融机构对乡村产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推动资金精准下沉乡村,拓宽乡村产业融资渠道。三是核查土地要素盘活情况,关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三权分置”等政策落实,监督土地流转规范性,推动释放农村土地价值,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优化配置。

(三)聚焦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激活乡村发展动能

立足超大城市市场辐射优势,针对乡村产业发展不足、农民增收渠道不畅的问题,将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领域,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目标落地。一是关注都市特色产业发展成效,重点监督都市农业、休闲农业、文创农业等特色产业项目立项、资金使用、运营效益,核查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情况,推动产业向融合化、高端化转型。二是监督农产品产销衔接政策落实,关注农村电商、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情况,推动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实现“产供销”一体化衔接,降低流通成本、提升农民收益。三是核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扶持资金精准投放,促进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抗风险政策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发挥其带动农民增收的核心作用。

(四)聚焦乡村治理与生态保护,补齐发展短板

针对乡村治理薄弱、公共服务滞后、生态保护压力大的问题,将乡村治理与生态保护作为审计关注的重要内容,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关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核查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基层治理机制运行成效,推动盘活闲置资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是监督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情况,核查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落实情况,推动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差距。三是关注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推动巩固整治成效,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超大城市在“三农”领域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监督必须立足实际、明确重点、创新方法,精准对接超大城市的优势与困境,实现精准监督、高效监督、长效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经济体检”作用,推动超大城市破解政策落实堵点、释放资源优势,确保中央“三农”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地生根,为超大城市乡村全面振兴和率先实现高水平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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