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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发现问题分类及结果运用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安徽省界首市审计局作者:陈庆永点击:469

审计发现问题分类及结果运用的几点思考

审计机关承担着审计监督的重责,而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是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根本保证。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对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分类,并简要剖析其表现。

一、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不提前谋划方案可行性,只跟着领导指挥棒走。如,在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中存在重大缺陷,在总体目标不明确或无考核标准的情况下盲目实施。

2.不懂装懂,对政策理解一塌糊涂,执行政策落地走样。如,违规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性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原预算申请资金的项目用途。

3.无作为、无担当,造成工作无限期拖延,大量资金闲置或使用效益低。如,担心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事事请示汇报;担心有风险,不敢创新突破,没有先例的事绝不干;说的好,做得差,谈管理头头是道,做起来束手无策。

二、财经法规意识淡薄产生的问题

1.个别领导及财务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无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意识。如,购置设备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未批先建,建设手续不完整。

2.部分财务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和单位相关内控制度。如,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3.部分财务人员无会计知识及从业资格,没有经过规范性学习和培训。

三、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职能部门和相关监督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差错和弊端未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如,大额支出未上会研究,开支报销要素不全,实物采购消耗未建立保管领用制度。

2.不执行相关制度,形式主义严重。如,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购置固定资产记入经费支出科目。

3.追责问责不到位,震慑作用不够。如,未严格执行转账制度,报账原始凭证与协议内容不一致。

4.由于经办人员业务知识欠缺、风险意识差,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且个别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查出问题后,满足于表面上的整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

四、机制不健全和机制缺失产生的违规问题

1.行政权力运行不公开透明,缺少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群众知晓率低。

2.权力清单制度执行不严格,梳理权力清单时避重就轻,多项核心权力没有纳入权力清单,存在制度不健全、流程不规范等现象。

产生上述审计问题的原因主要:一是相关部门对经济事项没有制定具体详实的规章制度,导致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履行经济职责过程中出现问题理解不到位、操作违规。二是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国家部署的各项新政策、新方针未能及时制定相关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导致某些部门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制度性约束。

为彻底消除这些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要在审计工作中正确区分过失违规和故意违规。十九大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审计深刻领会新思想、新理论、新方略、新要求,坚持以鼓励创新、推动改革为指导思想来判断违规事项:审查被审单位及其领导在管理过程中实施管理行为的目的和意图是否符合当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方向,正确区分因推进改革缺乏经验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错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正确判断是各级政府尚无限制的探索性失误还是上级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是推动发展的过失行为还是谋取私利的违规行为。

二要把审计结果做为制度规范、整改落实、预警问责、组织处理的依据,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以及完善制度机制等提供重要参考。

三要审计结果运用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奖惩结合,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分工负责、联动运转,制度创新、分块管理,结果公开、社会监督”的四十八字原则。

四要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审计结果应用台账,在检查处理有关违纪问题及干部管理监督、考核、任免、奖惩等中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作为参考依据,切实发挥审计结果的预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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