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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视角下土地房屋征收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石首市审计局作者:刘军胜 刘寒林点击:736

随着城市发展步伐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等相关联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也就成为社会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的关切点。笔者今年有幸参加了某县级市征收房屋征收土地(以下简称“双征”)项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在“双征”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现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建议谈谈几点肤浅思考。

一、土地房屋征收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收制度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制定统一的“双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由于未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双征”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承办单位无章可循,无据可依,不利于规范“双征”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及管理流程。相关部门未对已完项目与承办单位进行资金结算、土地验收,未对所征土地进行资产登记及账务处理。二是未制定统一的“双征”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征房项目档案资料普遍存在原始资料不完整。三是征房项目部分补偿政策不够规范。如:某项目为加快拆迁步伐,带头签字一户奖励5000元,方案未限定哪个时间范围内签字有奖,导致在执行的过程中户户有奖,有违常理,违背了奖励先进的初衷,也浪费了财政资金。

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重复申请青苗补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征地项目除以统一年产值21倍(含青苗补偿1倍)申请补偿资金外,另外申请了部分青苗补偿。二是个别乡镇办截留资金,财政部门按项目拨付资金到各乡镇办区,少数乡镇办区未将征房征地款(除工作经费外)全部拨付到社区或村集体,部分资金滞留在乡镇办。三是存在超合同金额补偿,部分项目存在除合同协议补偿金额外,另追补农户部分资金补偿、超范围发放征房补偿、重复发放安置过渡费、扩大范围发放遮光噪音补偿、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价比房屋评估价多等情况。四是少发放农户补偿资金,征地补偿资金尚未分配到户,个别项目土地已交业主单位使用,但由于社区补偿分配方案尚未协商一致,征地补偿资金未分配到户。五是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少数项目完成后,存在结余资金。六是工作经费及协调费、其他费用等征收成本占比较大,仅2017年所有“双征”项目的工作经费及协调费等征收成本占拨付总金额的比例为6.66%。

土地房屋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安置方案执行不到位,按照相关安置方案的规定,拆迁安置户家庭成员中的财政供养的国家公职人员不享受安置政策,部分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未对人员的身份信息履行审核程序,未编制人口指标信息明细表,无法核实人口身份信息。二是合同履行不完整多支付补偿,按照相关项目安置协议的约定:“给予人平征收100平方米集体土地(含宅基地、自留地、责任田)的补偿3万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所有人口补偿费已征收,人平100平米土地未予以征收,也未扣减相应的补偿金额。三是个别社区在未立项和批复的情况下自行征收土地。

已征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原始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拆迁房屋及附着物的测量记录、照片、影像、工作专班人员签字确认的面积数量以及人口指标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原始资料未存档,不利于项目资金的监管。二是以租代征造成隐患,个别项目在征地实际操作过程中以租代征的方式实施,征地资金仅支付了租金,剩余部分长期挂账社区账户。三是对拆迁户房屋产权调换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对已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总套数、总面积、主房指标内面积、人口指标与主房指标之差面积、指标外面积及金额等相关信息未进行分类统计,未形成系统性文字资料和统计表。四是对于已征收土地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未对已征收的土地进行资产登记和日常管理,农户在已征未使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

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社区留存生产发展基金未对农户公开透明,根据湖北省征地相关文件规定,社区(村)征地项目资金可按30%以内预留生产发展基金,但部分社区未向村民公开预留发展基金事宜,未做到公开透明。

二、土地房屋征收资金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科学合理统一管理。制定各项合理的“双征”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贯穿“双征”项目管理全过程。对“双征”项目制定一项目一档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以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及项目台账信息;联合财政部门共同完善“双征”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以规范“双征”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

补偿标准公平合理。根据不同区域制定相对固定、相对公平合理的各项补偿标准,实时将各项补偿标准、金额、人员进行公示、公开,杜绝一事一议的补偿政策,减少合同外补偿,减少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发生。对于拆迁户宅基地及与宅基地一并征收的零散地块,尽快分社区完成统计工作,此部分土地征地补偿费已经支付,应在拨付整块征地专项资金时予以扣减,以防止重复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严格验收及时结算。相关部门对已完项目与承办单位进行资金结算、土地验收,指定相关部门对所征土地进行资产登记及账务处理,将各项目结算后的所有征地费用及原始档案资料作为土地资产成本的入账依据,作为后期建设项目成本的组成部份,各项目所有档案分财务资料和文本资料两部分分别保存备查。

节约资金减少成本。深入调查和研究“双征”项目,由财务人员参与“双征”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双征”项目的成本核算与分析,并将“双征”资金的工作经费、协调费、其他费用等征收费用占比作为考核指标,做到既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保证财政资金不浪费流失,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加强已征土地监管。出台规范性文件或管理办法对已征收未使用的土地,由专门的部门进行资产登记和日常的管理。对于成片征收的土地,指定相关部门及时进行验收并钉上界桩,已立项的及时交付业主单位;对于已征收但暂时不用的储备土地,根据预计计划安排使用年限以出租的形式加以合理利用,以合同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防止农户在未使用土地上抢种、抢栽,避免在今后的征地过程中出现重复补偿的现象。

强化审计跟踪监督。由于“双征”项目的特殊性,事后审计时所征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实物已拆除销毁,审计人员对所征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审计难度较大,要加强“双征”项目事中的监督管理,严格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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