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视角下城市环卫工作的困境与突破分析
发布时间:2025-09-18来源: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审计局作者:赵宗建点击:6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各级政府对城市建设与环境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资金的投入不断增加。在此情形下,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探索,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环境卫生收费管理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成为提升地方政府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关键举措。但从审计实践来看,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当前城市环境卫生审计揭示的核心问题
(一)治理能力存在显著短板
受统筹协调力度不足、管理机制不健全、规划设计脱离实际等因素影响,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链条运转能力薄弱。一方面,中小型垃圾转运站资源配置失衡问题突出:部分站点长期超负荷运行,设备损耗严重;另有部分站点被闲置、挪用甚至违规拆除,资源浪费现象明显。另一方面,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成效未达预期:“先分后混”问题在收集、运输环节普遍存在,居民小区分类覆盖率与居民主动参与率双低,且餐厨垃圾专业化处理能力缺口较大,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二)资金与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
财政资金浪费风险凸显。部分单位将环卫保洁服务外包后,未建立承包方收费行为监管机制,导致承包方或关联环卫企业向小区居民、企事业单位重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而发包单位未及时扣除对应合同款项,造成财政资金超额支付,增加公共开支负担。国有资产收益流失严重。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薄弱,未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将环卫作业车辆、专用设备等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私营承包商使用,未按规定收取资产使用收益,导致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受损,形成隐性流失。
(三)收费管理机制存在明显漏洞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体制不完善、监督管理缺位,引发多重违规问题:一是代收代缴环节不规范,综合执法部门无政策依据允许物业公司扣除税费、抵扣日常保洁成本,或采用“固定金额包干”模式,对未足额征收部分未追征,直接留归物业公司,造成财政收入流失;二是资金收缴流程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收费单位依赖收费员个人微信收款,资金先进入个人账户过渡,再转入单位对公账户,且未建立资金流转监督机制,易引发截留、挪用风险;三是存在违规减免现象,部分收费单位未按标准足额征收,甚至违规为特定企事业、个人减免费用,破坏收费公平性。
(四)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不到位
工程造价管控失效。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将项目施工图预算及工程大宗设备采购方案报财政评审部门审核,且未开展预算与实际需求的核对工作,导致工程造价前期控制缺失;工程结算阶段,造价审核机构未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及计价规则开展计量审核,审核结果偏差较大,造成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增加项目投资成本。
采购与分包管理违规。部分单位为规避公开招标,通过“比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超过公开招标限额的维护服务受托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同时,对工程分包环节监管缺位,未建立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机制,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单位违法二次分包行为,导致项目建设质量下降,甚至引发安全隐患。
二、优化城市环卫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治理能力,健全垃圾分类体系
科学优化设施布局。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引领,统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结合人口密度、区域功能合理增设或改造中小型转运站,加大设备维护投入,提升转运效率;对闲置、挪用的转运站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明确权属与用途,推动其恢复环卫功能,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多措并举推进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社区落实+媒体宣传”协同机制,通过社区专题讲座、短视频科普、入户指导等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居民主动参与意识;结合城市实际制定差异化分类方案,优化分类投放点设置与收运流程,从源头杜绝“先分后混”;建立垃圾分类资金使用效益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投入与成效比对分析,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放、高效利用。
(二)规范资金资产管控,防范风险隐患
强化外包合同全流程管理。在环卫服务外包合同中明确“禁止重复收费”条款,约定承包方违规收费的违约责任;发包单位建立合同执行月度核查机制,重点审查承包方收费行为,发现超额支付问题后,及时追回多付资金,并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严格国有资产闭环管理:对环卫领域国有资产开展全面清查盘点,建立“一物一码”资产台账,动态更新资产使用状态;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流程,对外借资产签订合规合同,明确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收益上缴要求;定期开展资产使用效益评估,对长期闲置资产进行跨部门调配或市场化处置,提升资产利用效率。
(三)健全收费管理体系,强化全程监督
完善收费权责机制。出台地方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综合执法部门、物业公司、收费单位的权责边界,严禁无依据扣除、抵扣费用及违规减免行为;建立代收代缴单位考核机制,对未按标准征收的单位,依规追责并扣减相关经费。规范收费流程与资金监管。全面推行电子支付、银行代扣等规范化收费方式,实现资金直接进入单位对公账户,杜绝个人账户过渡;搭建收费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收费金额、缴费率、资金到账情况,建立“收费-对账-核查”闭环机制,保障资金安全。
(四)强化项目管理,压实履职责任
严控工程造价与结算审核。建设单位需严格执行“先评审、后立项”原则,将施工图预算及设备采购方案报财审部门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工程造价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比对实际支出与预算差异,及时纠偏;加强对造价审核机构的监管,引入第三方复核机制,对审核结果偏差超标的机构,纳入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后续项目。规范采购与分包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对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商,杜绝“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建立工程分包“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评估”机制,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监督分包合同履行情况,对违法分包、转包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依规处罚相关责任方,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城市形象塑造、居民生活品质提升与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针对审计揭示的问题,需政府主管部门、环卫作业单位、监管机构协同发力,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推动城市环卫管理水平提质增效,为建设整洁、宜居、绿色的现代化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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