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5-03-25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审计局作者:杨智 陶维芳 粟琴点击:55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区级审计机关作为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从2017-2023年开展的相关自然资源审计项目看,区级审计机关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过程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重视,下大力加以改正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增强。
从审计实践来看,区级审计机关中专门从事自然资源审计的专业人员匮乏,多数审计人员了解或参与自然资源审计的主要途径是同步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审计项目实践中的审计方法和手段基本上大多以翻阅资料台账和实地查看为主,“软件”上缺乏对环保政策措施、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性知识的系统性了解,“硬件”上基层配套的设备不足,无人机、遥感系统等科技手段方面运用较少。
(二)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不够完善。
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对接还不十分流畅,在开展街道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时,通过向自建局、水务和湖泊局、园林和林业等资源环境主管部门获取特定信息、问题的实践较少,在统计被审计单位的森林、土地、湖泊等自然资源资产时存在一定困难,难以有效推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构建与落实。虽然建立了大数据审计分析平台,但是采集的数据以民政数据为主,与自规局、农业局的数据格式还存在一定的数据壁垒,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尚不完善。
(三)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够精准。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现有的审计评价体系比较笼统,评价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时,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级来划分,最终评价类型基本上为较好或一般,对发现的问题归类时没有明确的划分依据,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和操作细则。
(四)系统化审计未实现全覆盖。
从以往的审计项目来看,开展审计工作主要是以领导干部的经责审计为主,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辅,以街道为自然资源审计主体时,湖泊、森林等审计样本数量较少,审计范围较为分散形成割裂,审计内容较为单一,难以在区级层面上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等形成一个总体的、系统性认识。
二、原因分析
(一)与领导干部经责审计界线划分不清。
在审计实践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一并进行,由于审计机关主责主业是经济监督,对领导干部经责审计业务比较熟练,加之街道一级关于自然资源审计的项目、资金比较少,因此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要两个项目的审计范围和重点,还存在模糊边界。
(二)自然资源资产类审计项目统筹不够。
区级审计机关在自然资源项目上人员统筹不足,在全局各科室间、不同专业人员、经责项目上人员统筹不到位,导致人员力量不充足;开展自然资源项目时安排不够科学,没有对全区自然资源概况进行全盘统筹,只是随着领导干部经责审计项目开展。
(三)相关体制机制不够健全。
区级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虽然有一段时间,但还处于起步阶段,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审计的认识和配合程度有差距,相关的审计指南、问题整改等制度还不健全。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
一是要持续加强政治学习。一个优秀的审计项目必然是顺应国家趋势、响应政策要求的,因此审计人员要系统深入研究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的出台背景、战略意图、改革目标等,从而重点把握审计方向。二是要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包括定期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相关的业务培训,对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知识进行系统学习了解。三是通过引进或培养具有大数据、遥感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审计人才,充实审计队伍的专业能力。四是要强化自然资源审计的创新意识,在研究型审计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实践新的审计方法,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向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战略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转变。
(二)强化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作机制。
一是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确保各成员单位在审计过程中明确职责,避免责任重叠或缺失,对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和评估。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定期沟通协调,促进信息互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协作中的问题。三是要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和数据标准,降低数据采集和分析的难度,确保各成员单位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数据信息及时共享。
(三)构建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
一是要制定符合实际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操作指南。一个因地制宜的操作指南应按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资源特点,并且规范审计内容和重点,明确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二是要科学设定评价体系指标。指标体系根据重要性划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适应不同审计对象的职能特点。审计评价体系需要在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充分结合绩效审计方法和构建原则,以确保审计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充分考虑审计评价体系的动态性和开放性。评价体系要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审计环境和需求,同时引入一定的量化指标,提高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推动审计评价结果的运用和监督。
一是准确地通过审计指标和标准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责情况进行界定,切实做到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并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要加强群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向公众及时公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通过审计结果公告的方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扩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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