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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报告撰写存在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03来源: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审计局作者:徐思思点击:50

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出具的,对审计项目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审计法律文书。审计报告既反映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又体现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文字功底。每一份报告都必须清晰严谨、有理有据、入情入理。但在基层审计工作实际中,一些审计报告存在“说不清、道不明”的现象,对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形成阻碍。笔者结合法规审理工作实际,就当前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报告撰写存在问题及建议作些探讨。

一、当前审计报告撰写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冗长,审计报告“头重脚轻”。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与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事项有关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等。在实践中,部分审计报告基本情况部分几乎占据了报告篇幅的“半壁江山”,直接将被审计单位职责职能等内容原原本本呈现在审计报告上,不加以归纳和提炼,缺乏层次和重点。而反映问题部分只有简单的两三个问题,造成审计报告“头重脚轻”。

(二)审计评价缺少证据支撑,存在主观臆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四)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为基础发表的评价意见”。但实践中,部分评价意见照搬照抄被审计单位总结材料,而对于总结中涉及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数据是否准确无误,未进行充分取证;部分评价意见存在主观夸大成分,如评价内容“某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但审计证据中仅涉及该单位一到两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三)审计发现问题定性不准确,事实表述不清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审计报告应当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但实践中存在问题定性与事实表述“两张皮”现象,如问题定性为“政策落实不到位”,但事实表述中仅涉及资金使用方面问题,未涉及相关政策;部分问题表述中“无关信息”过多,采用堆凑式写法,不加以整理和提炼,导致问题描述模糊不清、指代不明,违规点不凸显;财务专业术语较多,未充分考虑报告使用者身份和报告的可读性;词句表述重复,尤其是截止什么时间,相同表述多次重复。

(四)法律法规引用不规范,超越审计职权范围。

表现为:一是引用的法规依据不是审计机关为执法主体,审计机关只能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其它不是审计机关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不能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二是法规引用冗余或与问题无关,有时为了体现法规依据充分,就把凡是跟问题有关联性的法规全部堆砌上去,表达同类或相似意思的法规中,引用一个足矣,有的则仅引用“定义式”条款,无法支撑问题定性;三是引用法规依据与问题责任主体不匹配,如问题涉及主体为国有企业,引用的定性依据为《预算法实施条例》。

(五)审计建议对象不正确,建议不具备可操作性。

一是审计建议的对象为非被审计单位,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审计建议只能针对被审计对象提出,如:某些问题是被审计单位下级单位存在的,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责令其下级单位进行整改,但不能直接对下级单位提出审计建议;二是审计建议内容空泛,放之四海而皆准,如通篇问题后面的建议都是“加强管理”;三是审计建议无可操作性,如建议被审计单位“重新签订合同”等。审计建议应便于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研究落实,能够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科学施政提供参考。

二、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的建议

(一)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审深审透是高质量审计报告的前提,“审”的能力对审计报告内容和质量起着关键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传承审计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砥砺奋进、真抓实干,强化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情怀,塑造职业精神,提高专业能力。”随着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入推进,对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基层审计机关要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充分发挥审计骨干“导师”作用,通过面对面讲解、手把手传授审计“实战”经验,帮助审计“新人”快速提升政治素质和审计业务能力。另一方面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向内“聚力”,由青年审计干部轮流做主讲人对政策法规、审计方法、审计技术等方面的新动态、好做法、好经验进行讲授;向外“借力”,对跨行业、跨领域的专业政策和专业知识,邀请行业专家授课,让审计干部不仅是审计领域专业人才,更是跨行业的“专业”人才,为推进审计融合发展打好基础。

(二)勤练文字基本功。

“写”是新时代审计干部必须练就的基本功。审计报告虽是通过文字来叙述,但又不等同于一般的文字材料,要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审计报告不是对审计工作底稿所得结论的简单堆砌,要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这条线分析提炼,既要有高度,也要有深度。提高处理文字的能力尤为重要,可先从信息宣传报道的撰写入手,围绕行业主流媒体、审计相关报刊杂志、上级审计机关网站等发布的征稿内容和要求进行撰写,以量变促质变,不断提高文字归纳和提炼的能力。高质量的审计工作要通过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呈现出来,要从“成品”到“作品”,再到“精品”,反复打磨,靠专业让人服气,靠实力赢得尊重。

(三)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

做实研究型审计,是审计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通过研究先行,为审深审透打下基础。一方面业务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跟踪研究行业领域相关文件、法规、政策,同时加强对项目所涉及的被审计单位行业性质、发展现状、资金规模等方面的研究,有针对性地予以重点审计。另一方面加强对审计着力点和突破口的研究。进行“双角度”思考,既要站在审计监督的角度,及时、准确、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市、区关于行业管理的新要求,也要站在行业工作者的角度,深化对行业运行机制、管理内容和工作规律的掌握,让审计视角更宽、看待问题更准、提出建议更实。合理安排审计的时机、节奏和方式,及早把握审计重点、实施步骤和预期效果,提升审计监督成效。以研究型审计提升审计报告的“含金量”。

(四)压实责任、齐抓共管。

在提高审计报告质量方面,分管领导要掌舵定向、加强指导;项目执行科室要认真负责、精益求精;法规审理部门要突出重点、严格把关。在审计报告形成过程中,审计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庞杂的审计证据和工作底稿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分清主次,初步确定报告反映问题的先后顺序及定性、处理处罚、评价、建议等。审计组成员要认真审阅校对初稿,反复检查事实表述是否清晰完整,问题定性是否准确,引用法规是否正确,评价建议是否恰当、精准,查明问题是否遗漏、简单罗列,切忌审计报告由一个人“闭门造车”,独立作战,其他成员事不关己。一份合格的审计报告,需要审计组成员、科长、分管领导集思广益、协同配合,多次研讨、多次校对、多次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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