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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2023-07-11来源: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审计局作者:赵传贵点击:740

近期,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审计局在对部分县直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部分县直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致使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存在诸如执行会计制度前后不一致、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部分支出手续不完备、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经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内控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落实执行不到位。部分县直主管部门尽管建立了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重大经济决策机制、建设项目管理等制度,但制度未能严格执行,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没有严格监管,内控制度成为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落实不到行动上、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

二是对下属单位监管意识薄弱,未及时督导检查。部分县直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不够坚强有力,财务监管意识薄弱,监督管理不积极,以信任代替监督,认为他们有自己的内控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他们能够管理好自己的各项事务,没必要对下属单位投入过多精力加强监管。

三是下属单位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多为非专业或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没受过规范专业培训,业务素质较低,随着会计制度不断改革,新法规新制度的相应出台,财务人员没有及时跟进学习,掌握程度不够,模棱两可,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甚至容易造成差错。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是切实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应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对下属单位财政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精准查找存在问题,从严从实推动整改。同时,要加强与财政、审计等相关监督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构建“内外”结合的监督工作体制,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

二是帮助下属单位建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为加强对下属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与管控,切实增强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县直主管部门应对下属单位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制度,提高内控制度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并适时开展对新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定期对下属单位管理干部组织开展专业性的培训教育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内控管理理念,切实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结合实施绩效考核、奖惩制度,促进提高下属单位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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