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论坛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计漫谈 >> 审计论坛

大数据审计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2022-10-10来源: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审计局作者:王宝珠点击:347

在人工智能时代,大数据技术的不断成熟正在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大数据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中体现出巨大优势,为审计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大数据审计实践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它们制约着大数据审计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本文针对这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应对策略及建议。

一、大数据的主要特征

大数据通常是指使用常规软件工具很难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大体量数据。在大数据时代,一切皆可量化,万物互联,世界可以被视为由各种类型数据组成的大集合。大数据已近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在促进行业融合发展、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数据主要有以下特征:

1.体量大。目前大数据管理中已经需用TB作为基本计量单位,将会进一步扩大到要用PB来衡量。

2.类型多。相较于传统的结构化数据,大数据类型呈现出多元化特征,除了有结构化数据外,还有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例如图片、视频、音频、网络日志等多种形式。而在这些数据中,通常占比最大的是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

3.速度快。相较于传统数据,大数据的产生速度和传播速度更快,相应地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分析也需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及时输出有价值的结论性信息。

4.价值高。大数据的数据总量与其价值密度的高低关系是成反比的,大数据高价值特征更多地体现在能从大量零散数据中挖掘和萃取出数据之间内在的关联性上。因此要合理利用大数据,科学精准分析,以指导未来预测及相关决策,从而带来高价值的回报。

随着时代的发展,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势开展审计工作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会给传统审计带来一系列的机遇和挑战。

二、大数据审计较传统审计的巨大优势

大数据审计是传统审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大数据技术对审计工作的强大赋能,使得审计工作能够突破多方面的传统限制因素,带来多方面的深刻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抽样审计到全样本审计的转变,规避抽样风险。

在传统审计模式是基于抽样方法进行开展的,通常审计人员通过对样本数据的检查和分析来判断系统的整体特征情况。抽样检查的方式主要是迫于控制审计成本角度的妥协,但是被抽样本的代表性太过于依赖于审计人员的主观经验判断,容易导致审计结果的偏差。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审计人员获得数据的广度和深度的大幅增加,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大量应用,使得全样本审计成为可能,促使从抽样审计到全样本审计的转变,从而全面提升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规避了抽样风险。

2.由现场审计到非现场审计的转变,突破时空限制。

传统审计模式通常采取现场审计,工作时间通常局限在工作日的,还存在着被审单位距离较远的情况,工作受到时间、地点以及人力的限制,导致审计效率不高。大数据审计则可以突破时间及空间的制约,审计人员通过互联网可以远程查询被审计单位相关数据信息,随着审计信息数据库的不断建设和完善,甚至可以实现全天候远程在线审计,极大地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

3.由关注因果关系向关注相关关系的转变,突破传统审计视野局限。

一般情况下,发现事物之间因果关系比较困难,而且许多因素会削弱特定的因果关系,从而导致因果关系的局限性。然而,相关性关系则不然,即使我们不了解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通过相关性关系还是能够把握事物现在的状态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相关性关系不仅给我们提供新的审计视角,而且能够突破传统审计视野局限。传统审计中,审计人员往往花费较大精力去探索审计样本数据之间的因果关系,审计成本较高,导致审计效率较低,而且容易受到偏见的影响,从而导致错误的结论。大数据环境下,更多的是通过对全样本数据进行基于关联性原则的技术分析,找出指标之间的相关性,进而快速挖掘出审计线索,发现重点怀疑对象并形成待核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审计计划,不再轻易解释和探究指标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而大幅提升审计效率。

三、大数据审计面临的挑战

虽然大数据审计较传统审计具有巨大优势,但是在大数据审计具体实践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大数据审计的推进落实工作中面临诸多困难。

1.对大数据审计理念认识不够。

由于受传统审计思维限制,基层单位信息化基础薄弱,大数据审计人才短缺等因素影响,从传统审计向大数据审计的转变,需要审计人员改变多年习惯的工作方法及经验,特别是需要改变根深蒂固的传统审计理念,容易引起他们对大数据审计理念及大数据审计技术的畏惧及抵触心理,这给大数据审计的发展推广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在大数据背景下,审计人员应顺势而为,主动转变思维观念,积极学习实践用创新的大数据技术方法来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能。

2.信息系统建设不够完善。

随着大数据的快速发展和应用推广,政府和企业都认识到大数据技术将为审计事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潜力,开始进行全面技术更新,国家审计数据中心也已经建立了“金审工程”,审计署建立了云计算数据中心,企业也纷纷上线相关信息系统,并已初见成效。但是还依然存在着地区和结构的不平衡问题,由于信息系统的各项技术标准和数据口径缺乏统一性,从而形成了多产业、多机构、多部门各自为政,自成体系,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系统之间缺乏关联性、整体性,致使信息孤岛现象明显,数据共享平台资源狭窄,数据交流受限等被动局面,严重制约大数据的优势充分发挥作用。

3.缺乏大数据审计复合型人才。  

现有的审计人员多以掌握传统审计技能的人员为主,大部分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较为单一,普遍缺乏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技术、大数据分析相关技能,难以胜任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工作,能将审计专业能力与大数据分析能力深度融合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稀缺,远不能满足大数据审计的实际需求。目前有部分高校已经认识到大数据审计的必然趋势,传统审计需要向大数据审计转型的迫切性,也陆续开设大数据审计相关课程,但尚处于起步阶段,短期内还无法大量向社会输送大数据审计人才。大数据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实践性非常强的工作,对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不仅需要扎实的审计和财会知识,还需要熟悉信息系统、大数据、统计分析等跨学科知识,更需能深刻理解大数据思维,并将其与审计理念融合,形成大数据审计理念,用以指导新的审计工作方法和模式。大数据审计复合型人才和团队的缺乏,极大程度上制约了大数据审计应用推广的广度和深度。

四、促进大数据审计发展的应对措施

对于上述大数据审计面临的挑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切实提升大数据审计的应用水平。

1.转变传统观念,树立大数据审计理念。

在大数据时代下,传统的审计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必须深刻认识到,大数据审计是社会信息化发展必然选择,大数据审计不仅仅是审计技术方法的创新,而是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动力;它不是部分审计人员、部分审计项目的个别特征,而是传统审计信息化发展方向;它不是开展审计工作的辅助可选项,而是审计实施过程的必须程序。审计人员应积极转变传统观念,紧跟形势,树立大数据审计理念,充分认识到大数据审计的优势所在,将大数据思维全面融入到具体审计实践中,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完善信息系统,构建大数据审计平台。

审计人员能够及时收集到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大量、高质量的数据源,是大数据审计的基础和关键。为此,我们应该全面梳理目前现有的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进行合理整合,对相关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对数据格式及口径进行标准化规范,减轻后期的数据整合的工作量,提高数据集成及综合分析效率。对于国家审计,有必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大数据审计平台,直接将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数据库连接起来,审计数据库不仅要有被审计单位的基本财务信息和国家监测数据,还应包括总体经济状况、社会行为、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的国家标准等内容,形成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大数据审计平台,以便开展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和跨业务的深入挖掘与分析,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的优势。

3.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大数据审计队伍。

大数据审计人员是实施大数据审计的主体,以人为本,专业人才的培养无疑是重中之重。在大数据时代,审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会计和审计专业知识技能,同时还应具备大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不断增长的复合型大数据审计人才是大数据审计能够顺利推进及取得新突破的关键。我们应有针对性多渠道加大对大数据审计人才队伍的培育,可以对现有审计行业人员进行大数据技术培训,拓宽审计人员视野,培养大数据思维,增强持续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可以通过引进高端大数据审计人才,带来先进的大数据审计理念和方法,组建骨干团队,通过对其他审计人员传帮带,提高岗位技能,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可以对现有从事信息系统管理的技术人员进行审计知识的培训,加强大数据审计团队的数据技术支持力量;可以通过与审计软件开发机构、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定向培养大数据审计人才;鼓励高校开设大数据审计专业,加强财经知识与大数据技术的融合,加大人才培养输送力度。通过这些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提高大数据审计专业素质,提升审计人员工作胜任能力。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对社会各个行业都有重大影响和推进作用,也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需要审计人员顺应发展趋势,主动迎接挑战,及时转变审计理念,转变审计模式,将大数据技术与审计业务进行有机融合,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审计事业的发展。

注: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网站首页 审计速递 审计漫谈 八面来风 艺术鉴赏 趣谭生活
联系方式15956947313(微信同号)
版权所有 审计文化网
皖ICP备17027339号 | 皖公网安备34011102003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