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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现状及发展路径思考

发布时间:2022-04-11来源:王武静作者:湖北省松滋市审计局点击:363

近年来,笔者所在基层审计机关组织开展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审计等工作。本文结合实践,从国家审计视角层面,针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现状进行了相应了解,浅析了目前国有企业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内涵及现状

内部审计是国有企业内部监控的基本手段和重要内容,其最终目的是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控。国有企业要加强内部控制就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和高效运作,保证国有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体制主要为:企业单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内审机构职责定位为加强对企业监督,对本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为本单位审计范围;审计经费由本单位负责提供等。

从基层情况来看,大多数国有企业没有单独设置内审机构,一般和财务部门合署办公。以本市为例,现有国有企业为18家,其中市管企业4家;部门管理的企业12家;参股国有企业2家。目前市管企业内审工作与财务或法务部合署办公;市管部门管理的企业只有少数主管机关设立内审机构,配备专业内审人员;参股企业也没有设置单独的内审机构。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范围普遍比较狭窄,大多限于财务会计数据的审计,对管理领域的监督很少涉及,内部审计的工作成为财务会计的自审过程,很难发挥出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二、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和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的要求,国有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内审机构,配备专业审计人员。但目前大多数企业除了开展一些常规内部审计工作以外,基本上未单设内部审计部门,人员一般和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作为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行使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兼职)只能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事后审计,并不能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及时发现问题,无法为企业经济活动的事前和事中阶段提供有效的帮助。此外,部分总公司都有所属子公司和分公司,这些子分公司在规模和效益、功能和管理方面存在差异,但是由于条件的限制,这些子分公司并没有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也没有专门的内部审计人员,影响了内部审计体系的完整性。

(二)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健全。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内部审计的定位、性质与职能模糊,有的企业管理部门虽然审计部门独立,但其特有职能作用不突出;有的没有设立单独内审部门,相关工作与企业其他部门关系牵连,导致内审部门形同虚设,对于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无法直接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制约了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审计理念方式创新不足。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为内部财务人员兼任,在此之前并没有接受过系统化的内部审计培训,对金融、法律、管理、信息化等各类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对内部审计工作没有系统的认识,也没有审计学的专业背景,导致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理念和专业发展较为缓慢。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在技术条件及工作内容变化之后要及时做出应对,更要求审计方法向技术化、信息化发展,但目前大多数仅为财务监督,在企业贯彻落实重大政策决策和效益审计上探索不够,也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此外,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不够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得不到及时运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创新发展原动力。

三、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内部审计独立性。一方面,尽快建立一个具有独立于其他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保障其具有实际的职能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人员配置更加合理,避免一人多岗的情况出现。企业在确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人员数量时,可综合考虑审计范围内的企业层级、户数和规模等因素,确保年度人均审计工作量在合理范围内,切实保障审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给予内部审计部门“话语权”、“执行权”和“法理”上的保障。内部审计部门和管理层要相对独立,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内部审计机构向党委、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计划要求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提出加强整改的意见建议及措施等。审计发现的重大损失、重要事件、重大风险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各企业要求的内部审计制度,构建符合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需要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必须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标准、调配审计资源,使其适应风险管控,满足内部审计的需求。要结合国有企业特点,明确业务的操作流程、审计目标,对审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正确定位内部审计的性质与职能,保证审计工作高效开展。

(三)加强审计综合能力提升。根据审计任务需要,配备专职内审人员,特别是具备财务、审计知识,熟悉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调查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审计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以审代训”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每年定期全方位对审计人员开展培训;及时引进复合型人才,壮大国企内审人员队伍,提高内审工作质效;按照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化建设要求,落实经费和技术保障措施,构建与“三重一大”决策、投资、财务、资金、运营、内控等业务信息系统相融合的信息化平台,审计人员能熟练利用信息化方式实现快捷审计和实时审计,促进内部审计信息化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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