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出台《“纪巡审”联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12-04来源:山东省临沂市审计局作者:刘学东点击:21为进一步强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持续深化,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审计局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联合印发《罗庄区“纪巡审”联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三类监督系统集成、配合高效。
《办法》明确,“纪巡审”联动监督工作在区委领导下统筹开展,三方确定协作配合和综合协调部门,具体负责三方之间协作事项办理、重要情况通报等联络沟通事项。监督对象涵盖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监督范围内的部门单位以及村(居)社区,尤其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领域的联动监督。
《办法》规定,在工作机制方面,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和业务沟通协作制度。共同拟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监督对象。前期阶段,明确联动监督方式,可采取纪巡贯通、纪审衔接和巡审联动等方式。协作过程中,实行“方案统筹谋划、人员共同编组、疑点共同协商、措施优势互补、成果共同分享”。后期整改阶段,建立整改评估制度,对整改落实不力或搞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联动监督对象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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