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审计局出台电子数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9-10来源:贵州省贵阳市审计局作者:陈平点击:15为落实“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要求,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总体工作思路,更好强化数据赋能,提升审计监督质效。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审计局出台了《贵阳市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从机构及职责、数据采集管理和使用、数据与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构建了全链条管理机制。
《办法》明确,局电子数据审计处以及各业务处室(审计组)要紧紧围绕项目立项、数据采集、提出分析需求、核实疑点数据以及成果归档等业务流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数据分析工作全流程有章可循,不断提升大数据审计运用水平,培养大数据审计思维。
《办法》明确,局电子数据审计处负责对电子数据的分析和管理,各业务处室(审计组)负责电子数据采集、提出分析需求和核实疑点数据。由局电子数据审计处、各业务处室和区(市、县)审计局擅长审计数据分析人员组成临时数据分析组,形成疑点数据并及时反馈各业务处室(审计组)核实。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上”批复后,由局电子数据审计处召集各业务处室(审计组)召开数据分析需求会,共商本年度审计项目涉及的电子数据审计工作。在每年6月底前,由各业务处室完成对上一年度电子数据采集工作,并将所采集的电子数据及时交局电子数据审计处。各业务处室(审计组)应及时反馈电子数据疑点的核查情况,以便局电子数据审计处总结并形成有关分析模型或思路,为今后电子数据审计工作提供参考。各业务处室(审计组)负责人(审计组长)为电子数据保密和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业务处室(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应高度重视电子数据安全。局电子数据审计处负责对各业务处室(审计组)所采集电子数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随机监督检查,也可在配合局办公室开展保密检查时一并纳入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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