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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强化审计预警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安徽安庆市审计局作者:汪定节点击:666

今年以来,安庆市坚持防治并举、重在预防原则,强化预防预警措施,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审计预警制度体系,着力推进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一是关口前移,事前建立任前告知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安庆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对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告知的领导干部范围、任前经济责任告知的主要内容和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组织部门在与新任(含转任)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应当告知其履行经济责任的原则要求,审计机关应将《任前经济责任告知书》及有关要求告知有关领导干部,并由其签署《经济责任告知回执》。同时,各级组织部门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内容纳入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中。

二是日常防范,事中预警常抓不懈。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文件精神,出台了《安庆市关于推进市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办法》,办法明确市审计局要按照审计署提出的“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思路,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办法还对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项目的管理实施,审计整改的强化落实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是明晰责任,事后警示有章可循。制定了《安庆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要求领导干部在晋升、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关键节点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个人使用的公有财物等情况进行清理,与接任干部办理交接手续,厘清离任和接任干部之间的责任界限和内容。离任领导干部及原任职单位对移交的经济责任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交接材料成为日后审计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监督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整改,审计成果运用持续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强化审计结果利用和审计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推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和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制度,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将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和廉政建设档案,纳入被审计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2016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建立了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由市审计局列出2014-2015年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问题清单,经三部门研究会商,再由市委组织部对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市纪委对有关问题作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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