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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狠抓落实《合肥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审计网作者:何露霞点击:686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长丰县审计局及时组织全体审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审计局对村居经责审计的相关指导精神和业务要求。同时,提请经县委、县政府批转各乡镇党委、政府、双凤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狠抓监督。开展村居负责人经济监督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这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根本利益。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办法》要求,从严从实狠抓贯彻落实。

二是健全经济责任机制。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组织实施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审计。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科学安排2017年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和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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