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 一国有企业项目部原经理获刑
发布时间:2022-02-15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曹汉华点击:45181近日,浙江省桐乡市法院作出判决,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电项目部原经理邱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2019年5月,桐乡市审计局在对该市城区开发管理委员会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对其下属企业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发现,2015年至2017年,邱某担任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电项目部经理期间,利用负责拆迁安置小区水电费管理服务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基建水电费合计267.36万元,用于个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营利活动。对此,审计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至该市纪委监委。
根据查明情况,桐乡市纪委监委将其违法问题移送至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桐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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