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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复印件引出的贪官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作者:白海燕点击:912

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的审计力度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具体体现。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科技水平不断进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不断通过加强综合业务知识培训,方能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各单位的培训费支出逐年不断增加,培训成效显著,但在培训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违规问题。本文结合审计实践,重点选择骗取培训费一个方面的审计案例作以剖析,以期为涉及培训费的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提供参考。
       一念之差,拥有高级职称且是科室负责人的马某竟然伪造领导签名和培训班的相关手续,骗取培训费五万元,被法院判处贪污罪,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单位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免职和降级处理。看似荒诞离奇,但确是事实。这一经济案件的线索是如何发现的?迷雾又是怎样被揭开的?
       审阅资料锁重点
       审计组在对某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时,在考虑单位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财政资金使用量大等因素的情况下确定延伸审计其直属X中心。通过翻阅该中心财务预算和决算报表时,细心的审计人员发现培训费预算和决算差异较大且培训费支出占单位总支出的比重较大,同时培训费审计是这些年审计的重点,于是审计人员跟往常一样,需要该中心提供培训计划、培训通知文件、参培人员签名报到册、培训预算、培训材料及相关的账簿及会计凭证等资料,主要核实培训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经与财务人员沟通了解到,培训通知、参培人员签名报到册均在附在会计凭证后面。
       内查外调现端倪
        审计人员先审阅财务明细账和会计凭证,发现该中心2年的培训费支出金额高达三百万元,再对应看会计凭证时,发现该中心存在用参培人员签名报到册复印件作为培训费支出的原始单据进行报销,审计人员询问中心会计时,她说中心一直都用签名报到册复印件做账,原件留在负责各类业务培训的科室,当审计人员要求提供签名报到册原件时,各科室均反映“你们要两年的资料,时间跨度长,加之人员有变动,我们复印件都给财务了,你们查就行了,原件我们培训班结束后也没有统一收集,有的可能找不到了”。
       审计人员将培训费支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情况上报审计组长,审计组立刻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内查外调的思路将审计组分为账面分析组和实地外调组对两年的培训费支出进行逐一核实。账面分析组主要是通过账面情况进行梳理,实地外调组通过去培训地点调查培训班的具体举办情况。
       经过两天加班加点的梳理,账面统计分析组立即整理出一份明细表,发现这两年该中心共举办近八十多个培训班,全部用签名报到册复印件作为原始单据进行报销,且存在不同培训班签名报到册复印件一致、签名报到册疑似同一人签字的现象。与此同时,实地外调组也有的放矢的对已发现疑点的培训支出实地进行重点核实,重点关注承担培训单位的财务是否收到该中心的培训款项,查看培训期间的消费明细与中心提供的资料是否有出入。
       乘胜追击露真相
        面对审计组提出的疑点,该中心负责人不以为然,因为该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一直以来走在直属单位前列,同时出台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财务人员都有会计中级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谨慎,对于用培训报到册复印件做账自认为也没什么问题。对审计组提出要提供两年的所有培训班报到册原件也认为是大题小做。
       至此,该中心只提供了部分报到册原件,一些已丢失、一些已作为废旧资料销毁,但每个担任培训任务的科室负责人均承诺所有培训班都真实举办。种种困难摆在审计人员面前,似乎已陷入僵局。
       审计人员只有采用最直接的办法,对不同培训班报到册复印件一致、培训报到册疑似同一人签字的培训支出找具体经办人、分管财务领导逐一进行确认并做笔录。上天不负有心人,在与分管财务领导进行谈话并提供报到册复印件及培训通知等其他资料待其确认时,突然听到“这个领导审批签名不是我的字体”,原本轻松的氛围突然紧张起来,应该是偶然吧,再看看培训通知是否是中心发文,立即让办公室负责发文的同志进行查询,结果反馈的结果是,没有出过这个公文,审计人员通过签到册中参训人员联系方式电话抽查是否参加培训,没有参加过这个培训。种种迹象表明,培训班真的存在造假行为。
       贪污心思断前程
        审计人员再次找到负责此次培训的科长进行谈话,并将已核实的结果和盘托出,这位科长立刻没了底气,如实供述了自己伪造相关培训通知文件、培训经费预算审批表、决算审批表等报销资料,套取培训费五万元据为己有。法院对其行为予以宣判:认为马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产,数额较大,行为构成贪污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因案件暴露后,马某主动到检察院投案,且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已退回全部脏款,因此被法院判处贪污罪,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现实教训引深思
       一位重要领域的技术专家,竟然动了贪污的心思,无人发觉,谁也难以相信。通过深入的思考和分析,审计人员找出了主要原因:一是理想信念不坚定,对自己放松要求。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一旦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很容易在诱惑面前迷失自我;二是领导失职,制度执行不力,使犯罪分子有空子可钻。培训安排比较随意,单位未集体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导致领导和财务人员不掌握培训总体情况;三是管理松懈,监督不力,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财务人员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复印件用于财务报销竟成常态,管理漏洞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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