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审计应重点关注的5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0-07-29来源:贵州省贵阳市审计局作者:点击:671近年来,在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发现,承包单位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往往会采用不同的方法,如采取补充补偿协议、工程变更、索赔等方式,向业主转嫁风险,争取更多利益。其中,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而违规增加工程造价的问题,是目前工程结算中最常见的问题,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也最大。重点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不严格履行合同专用条款,按通用条款进行结算,增加工程造价。国家针对不同行业工程项目,发布了合同范本,制订了合同通用条款。部分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项目自身特点,通过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对合同范本中的通用条款进行了修改,而项目结算时却未依据专用条款、仍沿用通用条款约定进行结算。
二是变更单价不依据合同条款约定原则确定,增加工程造价。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清单单价变更均有明确的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的清单子项时,应采用该子项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的清单子项时,则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子项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子项可供参考,则由监理单位、业主和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由于监理单位把关不严,有些变更单价未严格依据上述原则组价,增加工程造价。
三是违背原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工程造价。承包单位为了中标,往往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施工管理各个环节、施工风险和交付的建筑产品做出各种承诺。然而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业主为了其方便管理,忽视上述承诺,在未提高标准的情况下,另行签订各种目标和质量管理等补充协议,以奖金的形式增加工程造价。
四是承包单位未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工程损失由业主承担,增加工程造价。一般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单位交付合规和优良的建筑产品是其应尽的合同义务。但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管理不到位部分分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对这些质量问题的后续处理费用往往金额较大,部分业主简化管理,未对承包单位进行反索赔,甚至补偿相关费用。
五是通过工程变更和索赔,将应由承包单位承担风险转嫁给业主承担。通常承包合同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对各个工程清单子项的施工流程、措施、工艺标准及相关施工规范依据等均有明确的约定,并明确约定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以各种理由,提出各种变更和索赔,规避其合同义务,增加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审计成败的关键是重点突出、方法得当。因此,在审计过程中,要求审计人员要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做到资料完备,注意对各种现场管理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充分理解合同约定,严格划分业主和承办单位权力义务和各自应承担的合同风险。
二要利用各种辅助手段审核工程量,在审核工程量时,还要采取现场测量、审查收方记录、工程隐蔽记录等现场签证验收资料对竣工图纸进行审核。
三要利用计量软件工料分析功能发现违法案件线索,通过投标文件中单价分析表等辅助资料,利用计量软件中的工料分析功能,能较快地汇总出结算中包含了多少人工及各种材料的理论用量,将上述理论用量与实际用量进行对比分析,可以作为工程材料审计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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