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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审计局作者:王生安点击:716

安徽省现有15110个农村村民委员会、2835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去年9月,安徽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要求对的所有村居主要负责人每届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而2018年又是安徽省第十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之年,因此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落实难的工作。如何做好此项工作,笔者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确保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县级、乡镇两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将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议题纳入中期规划,统筹推进,分年组织实施,实现周期内审计监督全覆盖;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应按年度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组织实施方式,确保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既有制度规定,又面临诸多现实问题。但对于基层村居干部和群众来说还是个新生事物。因此,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农村广播及现代网络技术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渠道,大力宣传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和审计成果,提高基层村居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是突出重点,关注民生。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责任事项和审计重点内容。要重点关注村居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特别要关注扶贫项目、环保项目和涉农项目实施效果及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依法审计,严格定责。县级、乡镇两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要求,依法组织实施,严格界定责任。在对村居主要负责人进行审计和界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审计处理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以免挫伤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是督促整改,考核奖惩。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明确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明的问题要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并确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村居主要负责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向县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应作为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是加强指导,创新方法。县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审计资源,采取试点引路,积极探索创新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方法,有效组织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乡镇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必要时可以派员参加有关重大事项的调查和研究处理等工作,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先由县审计机关直接开展审计试点,再全线铺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县委、县政府应将乡镇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及督促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对乡镇综合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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