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益性岗位运行存在问题与优化建议
发布时间:2025-10-14来源:山东省德州市审计局作者:张莎点击:8公益性岗位作为政府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重要举措,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蓄水池”和“稳定器”的作用。然而,笔者在审计中发现,公益岗在岗位管理、人员选聘及效能发挥等环节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政策效能的充分发挥,亟需深入剖析并加以改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岗位管理粗放,虚设空岗与履职缺位并存。一是岗位设置科学性不足。部分单位公益岗设置未充分结合公共服务实际需求,岗位职责边界模糊,存在因人设岗现象。二是人员“在岗不在位”、“吃空饷”问题未杜绝。审计通过现场核查、考勤记录比对、工资发放数据筛查等手段,发现部分公益岗人员长期未实际到岗履职,或由他人顶替上岗。三是动态监管与退出机制执行不力。对在岗人员的就业状况、收入变化、是否仍符合安置条件等缺乏常态化、精准化的动态监测机制。部分已实现稳定就业、收入超标或丧失劳动能力等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未能及时清退,挤占了有限的公益岗资源。
(二)人员选聘机制不健全,公平公正性存疑。一是信息发布不充分,政策知晓度低。岗位招聘信息多局限于政府官网或内部系统发布,公开透明度不足,未能有效保障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平等知情权。二是选聘标准与程序不规范,监督缺位。选聘存在标准不统一、程序简化甚至缺失的问题。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环节有时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易引发“人情岗”、“关系岗”质疑。三是安置对象认定把关不严。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执行尺度不一,或审核环节不够严谨,导致部分不符合政策初衷的人员被纳入安置范围。
(三)岗位效能发挥不足,服务与监管质量不高。一是人岗匹配度不高,公共服务效能打折扣。部分公益岗人员因能力、经验或岗位本身设计问题,难以有效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在岗不在事”或工作质量不高,公共资源投入未能有效转化为服务效能。二是培训支持体系缺失。对公益岗人员普遍缺乏系统的岗前培训和必要的在岗技能提升支持,影响其履职能力。三是日常监管机制薄弱。用人单位普遍存在对公益岗人员疏于管理、考勤松散、工作安排随意、缺乏有效评价等问题。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不足,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优化建议
(一)压实管理责任,健全岗位动态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岗位设置科学性与公开性。用人单位应基于实际公共服务需求,科学论证并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人员要求,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通过多元化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二是建立常态化核查与精准识别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公益岗人员信息库,实现人员身份、合同、考勤等信息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社保、工商、低保等数据比对和现场核查,精准识别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三是严格执行退出机制。明确并严格执行公益岗人员退出的条件、程序和后续帮扶衔接措施,确保岗位资源及时释放给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体。
(二)规范选聘流程,提升安置公平性与透明度。一是拓宽政策宣传与信息发布渠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社区网格等途径,广泛、持续宣传公益岗政策、招聘信息和申请流程,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二是统一规范选聘标准和程序。制定统一的公益岗选聘指导意见,明确核心资格条件。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报名、审核、面试、公示等环节流程,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等参与监督。三是严把入口审核关。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比对,精准识别就业困难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认定安置资格,杜绝违规安置。
(三)强化效能导向,完善培训与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岗前培训与能力建设。对新安置人员开展必要的岗前通用能力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支持用人单位开展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二是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明确用人单位对公益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考勤纪律等主体责任。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与效果评估。人社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益岗管理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重点核查人员在岗、工作质量等情况。探索建立公益岗政策实施效果监测机制,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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