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4-04-16来源: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审计局作者:刘洪生点击:127专项审计调查是基层审计机关充分发挥经济运行“探头”作用的一种较好的方式,它对审计工作服务宏观经济调控,拓展审计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探索审计新功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基层审计机关如何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作一探讨。
一、专项审计调查的特点
(一)专项审计调查不同于一般的调查研究。利用审计手段进行的专项审计调查,是专项审计调查与其他调查研究的最根本区别。专项审计调查不同于一般的调查形式,既可以对财政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又可采用观察、问卷、座谈、走访、函询等多种调查手段;既能通过数字说话,又有评价、分析、建议和措施等文字表述;既关注经济运行的速度,又注重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取得充分、可靠、相关的审计证据,对照相应的审计依据来证实调查对象情况,并具有一定管理性评价和监督的功能。因此,可以根据领导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难点问题选择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一条主线,围绕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财政财务管理体制运行情况等进行调查,揭示具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从政策上、体制上、制度上分析问题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领导提供全面、客观、准确、及时的决策依据和解决问题的措施。
(二)专项审计调查不等于审计。一般而言,常规审计侧重于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一般只涉及单个部门或单位,审计对象都属于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绝大部分属事后审计,由于范围、时间、方式方法所限,常规审计只能反映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的问题。而专项审计调查涉及行业或多个部门,范围包括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事中事后都可以开展,比较其他审计项目具有灵活机动、方法简便、针对性强、问题集中、用时短、见效快、时效性强的特点。
二、界定专项审计调查的内容
(一)财政财务状况审计调查。主要调查:一是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重点调查各项资产、负债是否真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是否合法,以确保能如实反映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成果。二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其使用效益。重点调查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变动情况,防止资产流失并充分发挥其效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增值。
(二)经营管理活动审计调查。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其重点关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被调查部门、单位(项目、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目的在于检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是否得当,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对有代表性的行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其重点是对其各个控制环节的审查,目的在于发现制度中的薄弱环节;三是对某一特定项目(如救灾资金、扶持中小微企业金融财税等政策落实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等专门事项进行审计调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对其他监督部门(如纪委监委部门)揭示的重要问题,做进一步深入的专项审计调查。
(四)上级审计机关和当地党政部门领导根据宏观管理需要,临时交办的专项审计调查;基层审计机关确定的其他事项,或者结合项目审计,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三、把握专项审计调查的程序
专项审计调查的程序一般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应包含着一定的工作内容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主要包括:一是调查立项及依据;二是明确调查目标、对象和范围、主要内容、方式方法、规模及时间跨度;三是调查的组织分工与时间安排;四是拟定调查方案,发出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通知被调查部门、单位做好必要的准备;五是其他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主要包括:一是进驻被调查部门、单位,说明来意,初步听取基本情况介绍;二是运用专项审计调查方法进行实地审计调查,做好取证和调查记录;三是对材料进行归类、整理、综合、分析,形成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底稿。
(三)审理阶段。主要包括:一是前置性审理。主要审理审计通知书、调查方案、实施的基本程序、审计记录与证据等。二是后续性审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后审理机构再进行二次审理,主要审理审计结论性文书并出具正式审理意见,提出改正措施和建议。
(四)报告阶段。主要包括:一是确立报告题目,筛选调查材料,拟定报告提纲;二是编写审计调查报告初稿;三是征求被调查部门、单位的意见,有必要时可以对某些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四是根据审理等方面的意见,修改、定稿,提交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五是专项审计调查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
(五)回访阶段。主要包括:一是要求被调查部门、单位将整改或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基层审计机关;二是组织进行实地回访,做好调查记录,以扩大审计调查的实效;三是在回访中要注意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以扩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成果。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专项审计调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调查程序,如可以向或不向被调查部门、单位征求意见,调查结果也可以不告知被调查部门、单位;并非每一专项审计调查都可以提交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也并非每一专项审计调查都必须进行调查回访等等。
四、专项审计调查应注意的事项
(一)要更新专项审计调查理念。一是要牢固树立“审计为民”“审计维民”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二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宏观决策的理念。要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分析运用好国家政策法规,保证部门、单位在合法规范管理、经营的前提下,增强宏观意识,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三是要牢固树立效益的理念。专项审计调查必须始终把促进经营管理和效益的提高,当作专项审计调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以研究型审计为引领,专项审计调查要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逐步由单项的审计调查向研究型的审计调查发展,由财政财务状况的审计调查向重大政策、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和重大财政财务管理体制运行情况调查等领域发展,由事后审计调查向事中、事前审计调查发展,由传统的审计方法逐步向应用现代化审计调查手段发展,推深做实研究型审计,助推审计监督体系全面覆盖。
(二)要注意正确选择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坚持抓重点,抓热点、抓难点,突出短平快,体现时效性,通常专项审计调查立项工作应注意四点:一是选择一些领导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和领导关心或感兴趣的内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使专项审计调查具有一定影响力。二是抓住行业带全局性、关键性、原则性的问题或带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指导性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要起到预警作用,避免“马后炮”。三是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放在充分发挥经济运行“探头”作用中去推进。四是紧紧抓住地方经济效益这一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从制度上、机制上和体制上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要注意掌握专项审计调查的深度。一是要注意围绕主导环节,收集相关情况,排除无关事物,这是点上的深度。二是注意调查的数量和调查的覆盖面,以掌握全貌,反映总体,这是面上的深度。三是要注意利用已有的审计成果;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当数据准确、翔实可靠;要注意专项审计调查的时效性。这样,才能提高专项审计调查的实效。
(四)要注意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笔者认为大体有三种方式可供参考:一是随时与被调查部门、单位交换意见,对可以认定且容易整改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他们马上纠正,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一时无法定性或无法整改的问题可先听听对方的认识和反映,待审计调查结束再研究处理。二是作出审计决定之前,首先必须提交审计报告,不可以根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直接作出审计决定。三是专项审计调查不仅可以提交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而且还可以办理移送事项,对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主管机关单位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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