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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4-04-07来源: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审计局作者:李晓彤点击:79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社会稳定,推动医疗领域健康发展、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是让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国之大者”。本文结合具体审计工作,分析县域内公共卫生和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

一、县域公共卫生和服务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机构乱收费现象突出。医院是本是救死扶伤的场所,部分医疗机构却将医院当成了为自身牟利的“摇钱树”。患者大都专业性不强,对收费单据或者检验检测报告看不懂,即使看懂了也不会仔细核对这些项目是否有必要、数量是否合规。部分医疗机构趁机钻空子,在账单上大做文章,通过自立项目或超出收费范围、虚计服务内容或虚增计费数量、自定计价方式、提高服务价格、串换诊疗项目等方式,违规从患者身上“多掏钱”,或者借患者的手,向医保资金伸手。无论那种方式,都损害了医疗机构的声誉,影响了医患之间的信任。

2.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医保基金是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向个人、单位筹款或政府财政拨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池,实现整个社会的风险共担,及时向参保人提供医疗费用的支付保障,减轻经济负担。但部分医疗机构却将敛财之手伸向了医保基金,采用违规串换药品名称、利用已死亡人员信息诊疗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损失浪费,影响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3.采购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医疗机构对采购环节管理不到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未完成,经国家谈判后药企将价格降到位了,但是医疗机构的采购量却不到位,企业利益受损,在接下来的带量谈判中价格降幅会有所减少,不利于国家带量采购政策的持续进行;药品线下采购,容易形成灰色地带,不利于推动药价透明;集采药品供应保障不足,甚至部分医疗机构将集采药械等直接出售给配送商,影响基层群众的药品供应和诊疗服务质量;医疗设备采购价格虚高,医疗机构层层加码,最终都转移到患者身上,最终导致医疗成本加大。以上这些问题的产生,不仅影响着医疗机构的诊疗质量,也不利于控制医疗运行成本,更容易滋生腐败。

4.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规范。医疗质量是关系到病人生命安危的大事,经审计,部分医生存在超资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违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非中医类别医师违规开具中医处方等问题,医院对此管控不严,造成药物滥用、过度医疗,甚至部分医疗机构将科室违规外包,并以第三方的名义实施诊疗,而医疗机构对其没有任何的质量管控,医疗质量安全无法保证,甚至可能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存在极大的医疗风险。同时还发现部分医疗机构手术操作流程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术前消毒、手术记录与病程记录不相符等问题。

5.基层医疗机构资源欠缺。医疗卫生体系正逐步完善,但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持续存在,尤其是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而言,资源不足问题仍较为突出。比如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配备数量不足,部分乡镇卫生院等医护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比例,全科医生、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等人才欠缺;专业素养整体不高,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偏少,学历层次相对较低;呼吸机、除颤仪等基础医疗设备配备不到位;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未按照要求设置中医馆、中药房等。基层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发挥着保障群众健康的兜底作用,如果因受医疗资源不足的制约,导致将病人频繁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不仅增加了上级医疗机构的负担,也增加了患者的医疗成本,同时不利于分级诊疗制度的构建。

6.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高。公共卫生服务是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基本服务,是防病控病的第一道防线。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公共卫生服务的重任,但审计发现,县域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高,体现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未实现全覆盖;健康档案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完善;个别医疗机构通过重复上报人员信息或上报不符合条件人员信息等方式,套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以上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法发挥作用的最大化。

二、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建议

1.多方努力,杜绝随意乱收费现象。建立医疗机构收费定期检查通报制度,由卫健、医保等主管部门根据上级制定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对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乱收费问题,督促各医疗机构规范自身行为,完善内控管理。医疗机构作为收费的主体,更要加强自身建设,一方面通过实施收费透明化,及时公开收费标准,让患者更好地了解自己医疗费用情况;另一方面要加强医务人员对收费及医保政策、文件的学习,严格落实分级责任制,对于存在的乱收费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监管,扎牢医保基金“口子”。健全“互联网+监管”体系,建立医保信息核查机制,与医保部门的飞行检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对各类医保机构申报费用进行全覆盖审核,监督医保资金是否存在被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违法违规套取的行为。构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做好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确保其用于合理和必要的医疗开支,切实实现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3.落实政策,规范药械采购行为。严格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医疗机构要根据国家公布的集采批次及药品信息实施平台采购,准确报量并积极完成带量采购任务,确保国家政策持续运行。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机制和监测系统,根据药品使用量和市场变动情况及时进行需求分析,提前采购药品,确保药品储备充足。集采完成后与供应商、物流公司等加强协同,优化供应链流程,提高药品供应的效率和稳定性。推动医共体建设,鼓励区域内医疗机构实行药械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挤掉采购环节水分,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4.强基固本,全面提升诊疗质量。加大对医护人员业务素质和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医护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合理规避医疗风险。鼓励基层医护人员考取相关资格证书,提升自身诊疗能力。医疗机构要细化完善医疗质量管控方面体制机制,实施诊疗精细化管理,加强对院内各业务科室的监督,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日常检查,对于不按照手术流程操作、手术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定期通报,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与患者的就医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有效、更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5.政策倾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人社、卫健、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资金投入、人才建设、职称评定、学历提升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兜底作用。同时要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方面扩大委培规模,组织基层医务工作者定期到上级医疗机构对口培训学习,重点培养全科、临床、中医等类别紧缺人才,同时鼓励医护人员参加医护执业资格考试,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另一方面要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和医学院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破解基层医疗机构“人才荒”。

6.数据赋能,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打破数据壁垒,建立区域内部门单位数据共享机制,纳入卫健、医保、疾控、民政及各医疗机构数据,强化数据运用,由卫健等主管部门定期对公卫服务数据进行审核,一方面通过将公卫服务数据与儿童疫苗接种、慢性病等数据的横向分析,实现对区域内重点人群的全面摸底、系统排查,确保公卫服务的最大覆盖;另一方面加大数据纵向对比分析力度,及时剔除重复数据和死亡人员等不符合条件数据,实现数据的动态管理,确保重点人群数据的精准采集、动态管理、全面覆盖,让公卫服务最大限度的惠及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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