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论坛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计漫谈 >> 审计论坛

惠民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漏洞及改进对策

发布时间:2023-10-17来源: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审计局作者:李思源点击:185

近年来,在残疾人帮扶资金、优抚政策落实、困难群众补助等惠民专项审计中,发现多起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取、骗取惠民专项资金,涉及数额巨大,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笔者分析多起案件的作案手法,认为产生问题的原因,除了个别工作人员“别有用心”、“处心积虑”之外,惠民资金管理使用在体制机制上也存在一些漏洞,亟需完善、改进。

一、惠民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为套取资金留有可能。虽然《预算法》和各级预算编制指导手册,对部门预算编制提出了零基预算、确保支出合理性的要求,但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对预算编制重视不够,对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性和刚性预算的认识不足。一些部门主要领导存在“最大程度争取资金,大不了用不完收回”的思想,认为预算越多越好;具体从事预算编制的人员往往采用上一年的模板,未充分考虑当年数据的更新和政策的演变;一些部门领导和财政专管员对预算编制的审核停留在“把总关”,对具体项目预算的组成未经审核。经分析,近年“出事”的资金,均存在预算编制资金过多的问题,相关人员在编制预算时就留有余量,为谋取私利埋下伏笔。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有其特殊性,其政策掌握、资金管理的权限在业务部门,而资格审核认定的第一道关口在街道、社区。许多惠民资金的发放,由街道、社区进行初审,相关部门进行终审。由于制度缺位,街道初审与部门终审的双方职责未明确界定,再加上社区工作人员流动性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以收集资料代替资格审核的情况,初审终审制在实际操作中演变为“两不审”。同时,由于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的职责不清,主管部门认为街道、社区应留存资格审核基础资料,而街道、社区认为自己只是“搜集员”,所有资料都已经上交主管部门,最终导致基础数据库缺失,基本信息无法追根溯源。

(三)业务审批敷衍塞责,未进行实质性审核。回看所有惠民资金的支付,除了经办人员外,均有部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层层审核签字。一些签批单上只有汇总发放总数,无资金发放明细;一些签批单后虽然附有发放明细,但所附发放明细明显与实际人数、标准不符,有的发放明细上发放姓名为空白,有的甚至混入经办人本人姓名、卡号。审核人员“闭着眼睛签字”,为经办人员“动歪脑筋”留下可乘之机,经办人员从经办变成了包办,从包办变成了违法违规办。

(四)财务核查不到位,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由于一些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演变的历史原因,加之一些部门会计、出纳专业性不强,对惠民资金的发放沿用老办法。一些单位将应由出纳办理的系统加密授权支付,交由业务科室经办人员自行办理,经办人“造名单、跑银行”一手包办。许多出纳常年未领取银行发放回单,会计在制作财务凭证时也未提出异议。财务核查缺位,也为业务经办人员伪造名单、套取骗取资金提供了可能。

二、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约束。要提高领导干部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预算刚性约束观念,强化对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视和管理;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要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推动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要强化财政专管员职能,更好地发挥财政管理职能、监督职能、服务职能,加大对部门财政财务监管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外部监督体系。要由政府牵头,建立健全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制度,明确部门和街道、社区分级审核责任,确定统一的档案留存模板和要求;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核审批机制,对各级审核应查看的要件、复核的要素细化、规范化,对审批流于形式的行为加大处罚处分力度;要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紧盯薄弱环节、关键节点,从政策落实、资金管理、程序规范等方面及时预警,构建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

(三)加强培训,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能力。要加强业务人员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惠民政策种类繁多、要求细致,且政策变化较快,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及其部门领导、分管领导都要熟练掌握政策,对重要工作、重要环节要设置A、B角,不能让某一位“业务能手”成为“一言堂”;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通过高水平的财务工作,促进规范化的业务工作。

注: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网站首页 审计速递 审计漫谈 八面来风 艺术鉴赏 趣谭生活
联系方式15956947313(微信同号)
版权所有 审计文化网
皖ICP备17027339号 | 皖公网安备34011102003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