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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9-19来源: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作者:周作广点击:260

财政出借资金审计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的重点内容,从近年的审计情况来看,财政出借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借款对象和用途不符合规定、借款到期未及时收回、未履行政府审批程序、未签订借款协议等一系列问题,值得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关注。

造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预算约束不力。超预算、无预算拨款,该类借款实际属于应由预算来安排的支出,从账面反映为长期往来挂账款项。二是未建立健全财政借款责任追究制度。财政借款长期未能及时收回,脱离了财政监管,导致财政资金面临损失风险。三是财政内部管理不到位。财政在借款管理上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内部审核程序流于形式,造成未及时履行政府审批程序、部分借款不签订协议或约定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不规范等现象。

财政部门应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管理。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得以借款名义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不得安排、拨付无资金来源的财政支出项目。二是规范财政借款的对象和用途。财政部门应加强财政出借资金管理,按规定只能向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安排借款且借款资金仅限用于临时性资金周转或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突发事件的临时急需垫款。三是建立财政借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借出、谁回收”的原则,建立财政对外借款终身负责制,相关责任人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对外借款以及因审核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依法依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四是完善财政借款内部管理。财政部门要制定财政对外借款内部审核程序,详细核查新增财政对外借款的对象和用途等,符合规定且确需借款的,应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财政部门要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和违约责任。(连云港市审计局 周作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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