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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3-01-13来源:山东省省济南市历下区审计局作者:李薇 周青点击:288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笔者在审计中发现,这项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值得加以重视。

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网络设施改造以及雨污分流改造等涉及居民居住条件核心的专业设施改造并没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范围。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雨污分流工程为例,今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包含“雨污分流”工程700万元,每平方米改造的费用4.375元,而这只是名义“雨污分类”,仅仅只是管道疏通清淤,并非真正意义的雨污分流改造。据了解,在已经完成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至少有7个小区涉及27个雨污混接点及污水管道铺设没有同步改造。

问题产生的原因:(1)政策支撑弱。老旧小区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分级负担,而专项改造资金由相关部门按照专项改造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单独筹集、管理,由本级承担。(2)资金保障难。2021年历下区与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的雨污分流专项改造预算未能得到批准,未能实施。(3)机制不到位。虽然《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专项改造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要求水电气暖、通信网络、雨污分流、建筑节能、公共停车场、民生服务设施、 智慧社区等专项改造工程与老旧小区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协同实施,但是因各部门职责分工、规划计划、资金筹措等原因,存在各主管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同机制,难以共同实施的问题。

建议在政策支持、资金筹集、协同机制上加强保障。政府层面应加强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住建局、财政局主体职责,加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间的统筹力度,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在项目立项、资金筹集、实施管理、绩效考核上通盘考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引进专家学者、辖区居民参与改造方案的审核评估,改造投入后的绩效评价。真正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做成切实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居住质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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