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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困资金服务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22-09-06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作者:何志武 马玲玲点击:442

【摘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并在实践中逐步健全落实机制,有助于提升营商环境、提高经济活力。审计发现,贴息贷款发放存在实施对象把控不够严、条件审核不够准、实施进度不够快、大数据系统支撑缺乏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政策操作性还不够优化,实施流程还需健全,部门职责需要进一步精准协调等方面。建议从政策制度细化实化、建设大数据系统、优化服务工作流程等方面予以完善。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纾困帮扶中小微企业,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两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前所未有的冲击和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的形势,国家多次对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进行部署,释放出新政策、新重点、新利好,旨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武汉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帮扶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及时出台并不断修改完善纾困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就业,帮扶中小微企业勇克难关、迎难而上。

为切实提高纾困资金服务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推动武汉疫后重振,服务超大城市治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笔者在对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的基础上,着重对纾困政策制定落实、纾困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深入剖析难点、痛点和梗阻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观点。

一、纾困资金服务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现状

(一)武汉市纾困资金服务中小微企业政策有关情况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2020年3月至9月,武汉市相继出台《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纾困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等系列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设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政策性纾困贴息贷款额度800亿元、个体工商户政策性纾困贴息贷款额度200亿元。

通过纾困贴息的方式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信贷支持,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轻资产、无抵押的中小微企业。担保机构要应担尽担,银行机构要应贷尽贷,财政部门要应贴尽贴。纾困贴息资金列“纾困贴息及融资担保政策补贴、风险补贴”预算指标,由市财政安排纾困贴息资金,由相关部门作为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纾困政策落实和纾困贴息资金管理。2021年8月,武汉市9部门共同制定《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贴息工作指引》,并向社会公布,标志着新一轮纾困贷款贴息政策正式启动。

(二)纾困贴息工作流程

2020年纾困贴息采取“先付后贴”的方式,即对企业已经实际支付的利息按照纾困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贴息。贴息工作流程分2个部分,具体如下:

1.申报进入名单流程。

企业向所在区行业部门申报进入名单→区行业部门汇总并初审名单→区行业部门向对应市行业部门报送名单→市行业部门复审名单→市行业部门将复审盖章后的名单发送至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在信息平台对各市行业部门报送的名单内企业标记“市级名单”标识。

2.贷款及贴息流程。

企业登录信息平台注册并提出融资需求→平台实时将企业融资需求推送至银行→银行受理企业融资需求→平台实时将银行对接人联系方式通过短信发送至企业联系人→融资成功后银行在平台录入贷款信息→每季度开始贴息时银行在平台上受企业委托上传企业贴息申报资料→企业在平台上确认并提交贴息申报信息→第三方审计公司审核→市、区财政部门复审→公示(同步)→贴息资金拨付至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拨付贴息资金至企业。

2021年纾困贴息流程呈现三大变化:一是取消名单限制,不再实施“名单化”管理。二是优化系统功能,企业借助智能辅助系统,无需上传证明资料就能完成贴息申报。三是优化贴息流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类主体的贴息审核确认统一由各区完成,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纾困资金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调研结果表明,武汉市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及时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纾困政策措施,帮扶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笔者通过市属两家地方商业银行对纾困资金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发放问卷调查显示,经过帮扶,部分中小微企业盈利水平比上年有好转,纾困政策较好实现了预期目标,但在纾困资金管理、纾困政策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纾困政策执行进度有待加快

调研发现,自相关部门发出贴息资金核算通知至资金下拨,时间需要至少1个月以上,整体效率不高。在纾困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基于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压力,对部分纾困贴息资金采取了预拨方式,但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未及时清算预拨贴息资金实付情况,存在财政资金滞留的现象,影响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二)纾困政策部分规定的科学协调性有待提高

调研发现,纾困政策规定的贷款结息方式和银行现行利息政策存在不协调性。纾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办银行按季向企业收取贷款利息,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企业实际承担利息明细表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实际上,各经办银行必须根据各自内部管理规定和总行要求,向企业收取贷款利息,有按月结息、按季结息、一次还本付息等多种方式,无法统一做到按季向企业收取贷款利息。此外,在按季审核纾困贴息金额时,审核人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计算未结息期间的利息金额,时间成本高,极大的影响纾困工作效率。

(三)纾困政策部分规定落实存在一定困难

纾困管理办法规定了监督与管理相关的要求,如各经办银行要定期向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报送对接企业和审批、发放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工作进展情况,相关部门应与湖北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对办理纾困专项资金贷款业务的银行组织开展合规抽查等。实际上,囿于管理体制机制及监督与管理工作缺乏横向沟通协调机制等原因,截至2020年度纾困贴息工作尾声,监督与管理工作仍未有效开展落实。

(四)信息系统功能不够完善

纾困工作需要依赖平台信息系统操作完成。调研发现,现有系统不能覆盖贴息工作全过程,不能满足对纾困企业行业、贷款担保方式、纾困扶持效果等统计分析的需求,平台在纾困贴息功能方面有待完善,具体表现为:一是平台只覆盖到贴息审核阶段,未覆盖贴息拨付清算阶段,平台导出的贴息数据不是最终的实际贴息数据,不能完整反映纾困贴息拨付退回的具体情况。二是平台缺乏数据汇总分析功能,系统只能分批次导出贴息数据明细表,不能导出贷款合同编号等关键唯一性字段,未统计分析每家企业的纾困贴息及对应贷款情况,且对企业名称发生更改的情况缺乏备注说明,影响统计分析的精准性。三是系统不能导出纾困贴息对应贷款明细数据和申报贴息过程中明细数据,无法对市纾困名单企业的融资需求及满足情况、提出贴息申请及取得贴息资金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四是每批次线下人工审核录入的贴息数据明细表的数据标准、数据格式不统一,数据字段存在不准确、缺失的问题,影响数据质量。

三、纾困资金服务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纾困政策规定不够细化明确,对纾困贴息对象和贴息贷款的标准条件考虑不够具体全面,存在边执行边完善、边落实边明确的情况,造成金融机构及市场主体对纾困贴息标准条件认识不统一的问题。

(二)中小微企业自身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信用等级低,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不足,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企业经营状况下行,导致部分企业申报贴息信心不足,主动放弃;部分企业虽纳入市级纾困名单,但无法保证银企对接融资成功,获得信贷支持。

(三)相关部门对中小微企业服务力度不足,需要纾困贷款及贴息扶持的企业底数摸得不够清楚,需求摸得不够精准,无法准确回答企业的融资需求及满足情况,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排查融资难点、对接贴息需求方面全过程跟踪服务不够精细。

(四)纾困政策在执行层面管控分析不到位,未及时对取得纾困贴息企业的行业类型、融资渠道、贷款担保方式、企业发展困难和问题等进行有效分析,以便对纾困政策执行的方向进行及时调整,造成无法对发放的纾困资金进行深入绩效分析,无法判断是否体现出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轻资产、无抵押的中小微企业的问题。

(五)纾困贴息工作流程不够优化、细节考虑不周全,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贴息申报信息错误、提交贴息资料不全、贴息流程确认不及时、人力计算复核贴息金额等情况极大影响纾困贴息工作效率。

(六)参与纾困工作的单位、部门权责不够明确、沟通协调不足,各环节参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未有效对纾困贴息对象、贷款条件、资金清算等进行把关审核。缺乏纵横沟通协调制度,造成监督与管理工作开展困难。

(七)纾困工作缺乏综合分析研判,思路决定方向,方向决定道路,纾困工作缺乏对融资需求的掌握,造成无法对贴息需求进行预测研判,进而形成纾困贴息工作被动的局面,只能被动线上等待中小微企业申请贴息,不能主动联系有纾困贷款未申请纾困贴息的中小微企业,纾困贴息工作只能采取时间终止的方式画句号。

四、审计助推纾困资金服务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操作性。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研究调查,评估纾困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对政策规定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的方面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纾困政策扶持的对象、纾困贷款条件,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确政策扶持的重点产业方向和扶持类型,在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针对性和精准性、推动中小微企业恢复经济活力的基础上,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助推武汉中小微企业发展迸发新活力。

(二)加强信息系统功能建设及运用,提升纾困管理绩效。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覆盖纾困政策执行全流程的闭环管理系统,锁定纾困贷款信息,加强对纾困贷款、扶持企业、纾困贴息等基础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运用研究,精准掌握纾困贷款和贴息需求等情况,加强精准宣传,联合组织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市场主体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广泛宣传湖北省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纾困贷款贴息政策、政策贷款增信、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信贷、企业首贷及信用培植等支持政策,做好惠企政策的解读,充分听取企业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完善台账管理,提高纾困贷款及贴息工作的整体效能,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有效建议。

(三)架起政银企携手联动常态化机制,做好融资困难中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成立融资困难企业信用培植工程领导小组,建立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参加的联合协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采取逐户筛选、确定名单、分类入库的方式,做实、做大融资困难企业储备库,并动态筛选融资困难中小微企业,多角度全方位启动融资困难企业信用培植工程,支付担保机构为缺乏抵押物和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四)强化担当服务意识,主动做好“下沉”上门服务。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走进园区、街道、企业,对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收集、上报的有融资需求企业名单库重点进行调研走访,深入对接企业需求,准确掌握信息,积极搭建银企对接桥梁,助推各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普惠金融、定制化金融产品等服务和综合融资方案,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弥补金融市场不足,全力当好“企有所呼,我必有应”的“店小二”,为企业融资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纾困政策精准有效落实。相关部门单位应探索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建设横向联通的纾困项目审批工作机制,覆盖纾困工作全过程,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中小微企业,强化对企业资格、纾困贷款、贷款用途、纾困对象和贴息资金的跟踪检查力度,注重过程中合规性审核,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及早介入解决问题,做到“应贷尽贷”“应贴尽贴”,积极为实体经济发展不断输送源头活水。

注: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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