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出台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06来源:湖北省荆州市审计局作者:杨传波点击:17近期,湖北省荆州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与市政府国资委联合出台《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工作暂行办法》,办法涵盖加强两部门工作联系协调、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结果运用、指导监督市属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工作等内容,共六章、二十五条。
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建了工作专班,专题审议《办法》内容。办法起草过程中,既参照了省级层面和其他市州出台的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作办法,又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各国有企业原监事会职责转移、新成立审计委员会职能定位,内审工作强化等方面做了较大修订补充和完善,广泛征求了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的意见。
办法指出,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与市政府国资委三方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函、通信、召开会议、走访座谈、成立联合调研课题组等方式,通报企业审计和国资监督情况,开展日常工作沟通协调,相互提请协助配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加强交流学习,提出创新国资国企审计、出资人监督方式的对策建议等,促进相互协作、共同提升。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阶段,就涉及市属企业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等事项征求市政府国资委意见,市政府国资委向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介绍并提供市属企业的相关情况。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及时将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市属企业审计项目安排告知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国资委将年度专项检查计划等国资监督事项及时告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
办法的出台实施将有力推进对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的贯通协同,指导全市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工作,形成跨部门监督合力,促进全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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