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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出台《审计监督与出资人监管贯通协同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06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作者:刘亮彤点击:14

为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管效能,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审计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审计监督与出资人监管贯通协同工作办法》,旨在通过机制创新,推动审计监督与出资人监管同向发力,共同守护国有资本安全,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包括7章27条,系统构建审计监督与出资人监管在多个关键环节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监督监管新格局。

一是建立会商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办法》明确区审计局与区财政局应建立监督监管协同沟通例会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情况,研究重点问题,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探索创新等8个方面协商解决协同配合中遇到的难题。双方指定牵头科室负责日常对接,确保沟通顺畅、协作高效,并通过联合培训等方式提升队伍专业能力。

二是推动信息共享,加强计划协同。《办法》要求双方及时共享国家政策、监管制度、企业重组及年度检查审计计划等25方面内容,实现信息互通。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审计部门需征求出资人监管部门的意见,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双方可就重大疑难问题共同会商,共同推动计划落实落地。

三是深化成果互用,共促整改问责。《办法》强调双方应充分运用彼此的监管与审计成果,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财政部门,其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监督评价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15方面事项的重要内容。对于审计揭示的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双方共同督促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内控机制。在整改环节,双方联合反馈结果、共同跟踪督导,对整改不力者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

通过审计监督与出资人监管的深度贯通协同,将有效凝聚监督合力,显著提升监督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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