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印发《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10-16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作者:安自强点击:12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印发《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着力加强计划管理、组织实施、审理审定、督促审计整改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构建贯通协作、有序衔接、相互监督的分级负责制度体系。
《办法》规定,秘书处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发挥计划的“龙头”和引领作用;审计组要聚焦重大事项和相关责任人员,严格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和“四必须三坚持”工作要求,落实审计实施、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成果开发等环节的控制措施;项目实施单位要督促审计组按照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审计,落实审核、复核、审理、审定意见;牵头处室要根据计划方案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审核审计实施方案、每周调度审计进展情况、提炼审计成果。
《办法》要求,法规处审理各处室实施的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复核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并出具审理意见书,组织召开“二读会”及审理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分歧问题;审计整改监督处牵头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四个报告”整改工作,通过审计整改现场督查、专项检查、“回头看”等方式,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办法》明确,通过组织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督促审计整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等方式,评价审计项目审计质量和相关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将评价结果作为处室全员量化考核审计质量评分的重要依据。违反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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