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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采纳审计建议 规范房地产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蒙城县审计局作者:赵乐田 李炎点击:641

近日,蒙城县审计局对房地产进行专项审计,发现业主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标准不一致、项目资本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房产局局将审计建议汇总后,向县政府负责同志汇报,引起县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采纳审计建议,迅速组织实施审计整改,加强房地产资金管理。

一是形成政府会议纪要。县政府会议研究确定,今后购置商品房(含商铺)收取业主专项维修资金,一律执行购房面积每平方米40元(楼梯房)或60元(电梯房)的规定,还要将这一标准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缴纳标准。

二是相关资金转入财政专户管理。县政府出台正式红头文件,规定开发商的项目资本金(质量保证金)和全体业主专维资金全部转入县财政非税局统一管理,房产部门只负责审核并出具缴款票据,款项由财政部门收取并设立专户存储,避免主管部门截留挪用,确保公共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县房产局要以此次县委巡察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审计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明确规定建单立制的期限时间和责任人,完善管理房地产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彰显公平、公正,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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