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25-03-11来源:湖北省襄阳市审计局作者:黄婧点击:20近日,中共湖北省襄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襄阳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为遵循,从科学制定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审计评价对象、准确把握审计评价主要内容、科学划定评价指标、加强审计监督与评价、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健全完善审计评价工作机制等七个方面对审计的具体目标和要求进行了明确。
《实施意见》在中央和湖北省的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将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并按照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类型,将个性指标细分为园区和开发区、市直单位、农场、自然保护地和旅游景区四种类别,并结合襄阳市中心工作、地域特色增加了“美丽襄阳建设推进情况”“汉江、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以及滚河、小清河、蛮河、南河、北河、唐白河等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情况”等评价指标,结合市本级审计对象及所在的单位(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工作,对部分评价指标进行了增减,使《实施意见》更具针对性、更便于操作、更好地体现被审计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其承担的生态环境责任。
《实施意见》的建立,严格规范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范围和内容,有助于客观审慎评判,准确界定被审计对象应履行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严格的审计监督推动领导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实现以高质量生态环境支撑襄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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