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印发《审计监督与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协同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5-02-26来源:山东省淄博市审计局作者:杨佳宁点击:112为进一步强化对市属企业出资人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全面增强监督合力,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审计监督与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协同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审计监督与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贯通融合,共促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要依托各自工作职责,坚持常态化、过程化、穿透式工作原则,相互协作、同向发力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形成全链条、多维度的监督合力。
办法要求,市审计局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要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沟通,要将在日常审计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函告相应出资人单位并纳入日常监管;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对日常监管中认为需要纳入审计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要及时函告市审计局纳入审计重点。市审计局可就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疑难复杂问题、存在分歧问题等,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沟通并进行共同研判,将审计结论性文书抄送各监管单位。各方可对被审计市属企业审计整改情况联合开展跟踪督促检查,相关情况要与省管企业考核奖惩、薪酬评定等挂钩,要进一步强化审后整改落实、追责及结果运用。
办法强调,双方应共同推动市属企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建强内部审计机构,促进加快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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