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出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25-02-21来源:山东省泽市郓城县审计局作者:戴其琛点击:106为进一步理顺投资领域建设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县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实施程序,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更好地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近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郓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办法》确定了日常审计监督的对象和主体,将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纳入审计范围。特别强调了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对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审计,进一步拓展了投资审计监督的广度。
《办法》提出将创新审计方式与方法,开展全过程审计正式纳入投资审计常态,明确对项目的前期规划、建设实施、竣工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整合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开展数据分析,提高审计效率和精准度;借助外部力量,在必要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
《办法》明确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明确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其按规定时间整改问题并报告整改情况,审计机关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做好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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