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11-19来源:山东省德州市审计局作者:巩欣杰点击:229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委审计办、区统计局、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工作协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办法》明确,要建立日常联络、信息互通、定期会商、工作协作、线索移送、结果共享六项机制。审计机关和统计机关制定工作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时,要采取书面通报、会商交流等形式,征求双方意见。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属于统计机关监督范围的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统计机关。统计机关履职中,发现属于审计机关监督范围的有关单位存在财政、财务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审计机关。
《办法》指出,审计机关和统计机关要加强协同配合和成果运用,收到对方书面移送的问题和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作为开展监督、制定计划、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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