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4-11-11来源:山东省德州市审计局作者:尉浩钶点击:193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效益,结合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政府投资项目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推动投资项目健康发展,该市于第十四届乐陵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制定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提升项目运作能力,铸造枣乡精品工程,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富美和谐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实行常态化服务和监管,旨在将各类问题解决在一线、解决在现场。《意见》的出台规范了乐陵市内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明确了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同时要求各责任主体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增强法纪意识,防控各类风险,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高效、安全实施。
此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该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该市建设向着规范化、标准化迈进。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