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三举措推进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编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审计局作者:翁文基点击:779根据《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8月开始,天长市审计局结合审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权力事项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制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编制工作。该局在收到市政府办通知后,立即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编制方案,并确定法规审理股翁文基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该局领导小组对该局拥有的9项行政处罚和其他权利进行了细致研究,并逐条梳理、深化细化,逐项制定了与行政权力对应的处罚裁量基准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使每一项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得到标准化的监管。
二是规范流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根据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按照“权力取得有据、权力运行公开、权力行使依法、权力监督到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明确监管对象、方式、措施、程序、责任追究等。在处理处罚权方面,该局多次召开全局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情节轻重,造成影响程度,处罚幅度”等各种情形进行认真的讨论,并通过广泛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政府法制部门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向专业律师咨询等方式,最终确定各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在制止封存、审计监督等权利方面,该局根据监督重点、措施和要求的差异,从明确监管要求和任务、事中事后监管的流程和举措、违规责任的承担和追究的各种情形、执法资格和职业操守等风险监测防范保障措施等方面加以明确,将监管工作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的细节,从而依此加强权力运行监管,确保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地生效。
三是认真落实,按时按质完成编制工作。该局将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作为推行清单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通过压实主体责任,该局主要负责人多次精心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业务股室有关人员各司其职,负责本股室权力监管细则的编制工作,各经办人根据自身职责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细则制定。同时,该局还注重学习借鉴,主动与上级审计部门衔接沟通,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11月底,该局已完成了本单位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初稿的编制工作。12月初,初稿已经过市编办和市法制办审核通过,编制工作处于稳步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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