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出台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4-08-21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作者:邱玥点击:180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出台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指引,从信息沟通、工作协同、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移送机制等五个方面入手,明确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审计局协同联动的具体内容与方式,加快构建贯通协同的长效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信息沟通机制。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共同商讨、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监督贯通工作,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二是推进工作协同机制。强化三方业务支持,市审计局在审计监督或问题线索查证等工作中,可商请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予以配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需市审计局提供有关监督对象接受审计情况等材料时,市审计局予以支持。三是强化措施配合机制。在制定市本级自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市审计局将信访反映较多、日常监督问题突出、监督执纪、案件查处、巡察反馈等情况作为重点审计事项,并根据情况适时开展纪巡审联动专项监督。市纪委监委将审计移交重要问题线索、重要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重要内容,增强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实行成果共享机制。对问题突出、线索集中、需要关注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市审计局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提高审计成果运用的综合效果。可根据实际,联合市纪委监委对已查处的审计移送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强化以案释纪、以案促改效果。五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市审计局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或可能对市纪委监委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事项,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属于市审计局管辖范围的问题,在案件查清后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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