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出台《措施》推进纪巡审协同联动
发布时间:2024-08-13来源:四川省泸州市审计局作者:伍孝平点击:279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审计局与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纪巡审协同联动的14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从贯通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力量、强化过程监督、加快线索办理、突出成果运用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促进监督效能叠加释放。
《措施》指出,要建立“纪巡审”监督人才库,择优选强、动态更新,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将监督业务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注重实践锻炼,重点培训监督实务等内容,提升干部素质;明确监督过程中的信息互通和常态会商机制,紧密衔接监督前、中、后各环节,确保监督工作的连贯性、系统性。
《措施》要求,巡察、成果及时抄送区纪委监委,针对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制度性漏洞;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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