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出台《全市审计机关审计成果共享运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13来源:四川省广安市审计局作者:刘 璐点击:229为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广安市审计局近日出台《全市审计机关审计成果共享运用管理办法》,对审计成果共享运用的内容、范围、审批程序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明确,推动审计成果共享运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明确审计成果共享运用范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工作总结、审计要情(专报)等,均可申请审计成果共享运用。
明确审计成果共享运用方式。市审计局共享运用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成果,县(市、区)审计局共享运用涉及其所属行政辖区或派员参与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成果,有效贯通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成果共享渠道,强化全市审计“一盘棋”新工作格局。
明确审计成果共享运用程序。审计成果共享运用单位填写《审计成果共享运用申请表》《审计成果共享运用备案审查表》,按程序审批后可共享运用。
明确审计成果共享运用管理机构。市审计局法规审理科作为审计成果共享运用的归口管理机构,建立统一台账,对全市审计成果运用情况实行统一管理。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