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29来源:甘肃出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实施意见作者:朱延平 张 伟点击:312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甘肃省关于建立健全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积极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为全面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的印发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全省主体功能区定位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以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总目标,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总方向,着眼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发展观和政绩观,促进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甘肃篇章。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审计评价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根据审计评价主要内容,建立了市(州)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三级评价指标,其中一级评价指标5项、二级评价指标18项、三级评价指标109项,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设置为100分,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次作出客观评价。
《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形成协同推进整体合力,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实现“政治体检”与“生态体检”相统一和“1+1>2”的监督效果,切实发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供 稿:资源环境审计处 朱延平 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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