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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方政府专项债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发布时间:2022-12-15来源: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作者:江定芝点击:319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全球通胀压力持续加大等因素影响,宏观经济发展面临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各地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将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应对措施之一。而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是否真实、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的实施是否有效,需要审计机关密切关注,及时揭示分析存在的问题,更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笔者通过审计工作实践,认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计调查应重点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注专项债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或以完工项目申报专项债券资金。为此,审计要严格审查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重点查阅项目申报资料、项目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项目施工合同,支付凭证,结合现场踏勘、网上查询、延伸调查等,审查项目单位是否存在用已完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程度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同时,要严格审查项目建设的真实性,重点查阅项目批复文件、报销凭证资料等,审查项目是否按发行债券申报的内容组织实施。审查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的项目或近期无法实施的项目,了解项目不能按计划推进的原因,分析研判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的真实性。

二、关注专项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都有明确的发行、使用时限和用途,这就需要审计机关从“及时性”和“合规性”两个维度关注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一方面,要严格审查专项债券资金拨付的及时性,查阅总预算会计和明细账,从整体上掌握专项债券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了解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时限拨付。另一方面,要严格审查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合规性,从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方面,查阅专项债券资金的拨付使用程序、报销凭证和相关附件等,审查项目单位是否有大量资金结存,增加项目成本;有无超范围列支或违规改变资金用途等;地方政府有无获取资金后用于偿还以前年度欠款或者用于其他项目支出或者弥补地方财力不足,违规发放人员津补贴等情况,审查项目单位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专项债券资金。

三、关注专项债项目的效益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要求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平衡,预期收益覆盖债券本息,确保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并且专项债券项目生命周期内现金流入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规模,短期内有带动效益的项目。为此,审计中既要审查项目收益,通过查阅专项债券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收益情况,审查专项债券项目能否实现收益自平衡,能否按期偿还本息。还要关注项目带动效应,结合项目实施方案、收入与融资资金平衡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及实地踏勘、延伸调查等相关信息,审查专项债券项目短期内对扩大有效投资的带动效益,全面分析一些项目未能落地见效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提出审计意见建议。

注: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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