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审计局“四项举措”探索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
发布时间:2021-02-26来源:河南省鹤壁市审计局作者:胡恩玲点击:4302020年,河南省鹤壁市审计局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要求,主动承接了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职能,通过“四项举措”探索推进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工作,有效发挥了监督制衡作用,促进了国有企业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运行。
一是积极沟通。该局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编办等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对接,按照改革要求,承接了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选派、任免、考核及兼职监事选派等工作,为规范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是完善制度。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鹤壁市市属监管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新版)》的规定,在充分了解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该局研究出台了《鹤壁市审计局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人选选拔任用办法(暂行)》《鹤壁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管理办法(暂行)》,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的管理,增强监管效能。
三是选派监事。根据《公司法》《鹤壁市审计局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监事长)人选选拔任用办法(暂行)》的规定及组织部门的干部任用程序,成功为该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派了监事会主席和兼职监事,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架构。
四是强化督导。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定期向该局报告企业经营中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企业以及企业在以出资人身份行使职权的领域发生或可能发生国有资产重大变化、重大资产损失和违规违法行为,每年年中、年末向市审计局进行述职。(起草人:胡恩玲 审核人:王继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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