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芝罘: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监督 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20-11-26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审计局作者:于忠国点击:436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权责清晰、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约束有力的资产管理体系。
区审计局在实施审计监督过程中,关注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使用、处置等的合法合规及保值增值情况,披露了政府采购、管理盘点、账务处理、处置报批和使用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意见建议。此次出台《指导意见》,充分采纳审计建议,从切实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强化资产监管约束和完善工作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指导意见,包括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责、明确资产主管部门具体管理职责、压实资产占有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推动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运营管理、深入推进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加快资产管理大数据建设与应用、推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全覆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严肃工作纪律。
《指导意见》强调,建立纪委监委、财政、审计和机关事务等多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对巡视巡察、审计和其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资产管理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依法处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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